|
|
|
 |
明朝四大案除了胡惟庸案,蓝玉案,还有两个是什么,分别介绍下 |
 |
|
|
空印案,中国明代初期朱元璋严惩地方计吏预持空白官印账册至户部结算钱谷的重大案件。发生在洪武十五年,即公元1382年。 明初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府、州、县均需派遣计吏至户部,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所有钱谷之数,府与布政使司、布政使司与户部的数字必须完全相符,稍有差错,即被驳回重造账册,并须加盖原衙门官印。各布政使司计吏因离户部道远,为免往返奔走,便预持盖有官印的空白账册,遇有部驳,随时填用。该空白账册盖有骑缝印,不做他用,户部对此从不干预。洪武八年(1375)考校钱谷书册,明太祖得知空印之事后大怒,下令严办。致自户部尚书至各地守令主印者皆处死,佐贰以下杖一百,充军边地。与此案有关者多不免,被杀者达数百人。
答案补充 郭桓案中国明太祖朱元璋严惩户部侍郎郭桓等吞盗官粮的重大案件。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御史告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共同舞弊,吞盗官粮。明太祖令审刑司拷讯,牵涉礼部尚书赵瑁等人,发现除侵吞宝钞金银外,仅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米2400余万石。于是,赵瑁等皆弃市,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供词牵连各布政使司官吏,系狱拟罪者数万人,株连之人遍天下,中产以上民家被抄杀者不计其数。于是引起许多地主官僚的不满,纷纷指斥、攻击告发处理此案的御史和法官。为防止矛盾扩大,明太祖乃手诏公布郭桓等人罪状,而将原审法官右审刑吴庸等处磔刑,以平众怨。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