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权干涉。《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三)“姓”、“名”合一的趋势正在开始,这主要流行于知识分子群体。例如,有的作家、艺术家长期使用固定的笔名、艺名,而原名却被淡忘了。笔名可能是一个词汇,如碧野、柳青、田地,这就很难区别其中某字是姓,某字是名。李芾甘的笔名叫“巴金”,到底是姓巴名金,还是就叫巴金而不必再分姓名,人们对此都不会深究。著名书法家、北师大教授启功先生,并不姓启(姓爱新觉罗),而是名叫启功,由于长期以“启功”行世,不少年轻人都以为启功先生姓“启”。随着社会发展,我们的姓氏制度还将继续发生变化。
上一页 [1]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