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官员有监督官员之责。
清都察院官员所用藏青缎打籽绣獬豸纹补子。
皇太极在其政权巩固和发展后建立起了最高司法监察机关——都察院。而大清朝“监察部”的第一任最高长官却是汉人张存礼。“文死谏,武死战。”感激涕零的张存礼等人兢兢业业铁面执法,眼见都察院官员们如此锋芒毕露势必被排斥、孤立,无法明言的皇太极自有一个个对付的手段……
“文死谏,武死战”
后金天命时期及天聪初期,尚未建立司法刑罚部门,国人发生相争诉讼或者其他刑案,多是由汗及诸贝勒大臣共议解决,一些小的民事纠纷,则是在八旗内部按旧有习惯法处理。
天聪五年七月,皇太极正式设立六部,由刑部主管国中刑狱、诉讼,但此时对宗室贵族、朝廷文武官员仍没有职能监督部门,对于大臣官员违法的稽查也处于空白状态。
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五月,皇太极设置司法监察机关——都察院。作为谏诤君主、奏劾诸王贝勒大臣、纠察六部官员的监察机构,其职责范围是参加议奏、会审案件、稽查衙门、监察考试等。
都察院的设置始于明洪武十五年,其前身为御史台。都御史为都察院的长官,相当于汉、唐的御史大夫。清时都察院最高长官称为都察院承政,而第一任都察院承政为汉人张存礼。
在中国历史上,御史这个官职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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