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八旗兵
在古代,经济适用房非常少见,我翻阅了好多文献,只在清朝找到了,而且还是比较变态的经济适用房。
为什么说比较变态呢?这话得从清朝初年说起。
清朝初年,大批旗人来到北京定居,清政府为了给这些旗人解决居住问题,让北京内城的汉人统统搬到外城去住,把内城腾出来给旗人盖房。内城的房子盖好后,清政府按品级给旗人分配,一品官20间,二品官15间,三品官12间,四品官10间,五品官7间,六品七品官4间,八品官3间,九品官和没有品级的普通旗人一人两间。这是清政府最初给旗人解决居住问题的方式,就是把汉人撵走,在汉人腾出来的土地上盖房,盖好之后免费分给旗人。这时候分给旗人的房子不要钱,所以不能算是经济适用房。
到了乾隆年间,旗人越繁殖越多,内城的地盘不够用了,房子也不够分了,政府再想拆迁一批汉人、建造一批房子,不但财力不足,汉族老百姓也不答应。更可气的是,那帮分了房子的旗人吃喝嫖赌,胡吃海喝,领的钱粮不够花,把政府分给他们的房子偷偷地卖了出去。乾隆很生气,一方面继续给旗人盖房,另一方面开始搞房改。搞什么样的房改呢?
第一,国家不再给旗人免费分房了(有特殊贡献以及跟皇室有特殊关系的旗人除外),哪个旗人嫌房子不够住,可以向政府申请购买。
第二,原来分到的房子可以卖,前提是你得把它从国家手里买下来,从公房变成私房,从只有使用权变成拥有所有权。
旗人不管是向清政府买新房,还是把原来分到的房子从政府手里完全买下来,要花的钱都是很少的。一所市价500两银子的四合院,旗人只需要交给国家几十两银子,就能拥有完全产权。
举个具体例子。
乾隆四年,一个叫额森特的旗人想把自家分到的公房变成私房,只交给内务府57两银子。可那所房子值多少钱呢?那是正房3间、厢房2间的小型四合院,坐落在正阳门外高井胡同,按市价,至少500两银子。这家伙只出了57两银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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