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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乃武案中的《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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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1-18 18:29:48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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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杨案过程漫长,在将近四年的审理中,《申报》一直追踪报道。此案初起时,《申报》由于创办未久,通讯网受到限制,报馆中人对新闻的理念可能也有偏差,他们对杨案采取的是一种迎合市民口味的猎奇的视角,但随着案情的发展,《申报》对新闻的处理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与现代新闻理念契合,即以追求事件的真相为天职。他们除了及时转载《京报》有关此案的上谕、奏折等公文外,另陆续发表了40余篇报道和评论。《申报》还有一个让中国民众耳目一新、笔者认为是划时代的举措,这就是它公开揭载了杨乃武家属的几次鸣冤上告状。在传统社会里,平民百姓想发泄一下对左邻右舍的不满,在街头巷尾粘几张匿名揭帖都是不被允许的,而现在,杨乃武的家属却是直接控诉官府,何况还闹得举国皆知,这不是反了吗?只要想到这一层,就绝对不会低估《申报》刊登民众告状信对中国社会的意义。可以说,由于《申报》的“搅局”,由于新闻传媒对受众特有的全面覆盖,不论具体办案,还是发表意见的官员,都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这种舆论压力与过去所谓的“清议力量”有本质的区别,因为传统的清议力量,其传递者是士大夫,而现在的舆论压力,却缘于社会的各个阶层。 《申报》关注杨案,其目光已超越一个单纯的案件,背后更有以此案为契机,推动中国司法变革的深意。比如,有的文章以西方国家的审案方式作对照,对中国官方习以为常的秘密审讯进行了批评,认为“审断民案,应许众民入堂听讯,众疑既可释,而问堂又有制于公论”,“吾因此案不禁有感于西法也。西国之讯案有陪审之多人,有代审之状师,有听审之报馆,有看审之万民。” 通过观察《申报》在杨乃武案中的表现,我们很容易得出两个结论:第一、《申报》的确已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报纸。过去我们的《京报》《邸抄》,也有几分现代报纸的形式,但精神实质何啻天壤,正如《申报》曾经论述的,“邸报之制,但传朝廷之政事,不录闾里之琐屑”,“故阅之者学士大夫居多,而农工商贾不预焉。”第二、自从有了像《申报》这样的新兴报业,中国社会已无法回到从前,重要的是官员已不可能率由旧章,完全如过去一样地“牧民”了。 很有意味的是,杨案主角杨乃武后来与《申报》结下了更深的缘分。据《清末四十年申报史料》所载:1878年(光绪四年),《申报》主人美查(Ernest Major)聘请杨乃武担任《申报》主笔之职。这未必不能视为旧式士子向现代知识分子转型的一个小小缩影。不料杨乃武进入报馆后不久,就因编发了一篇关于驻英公使郭嵩焘的译文,得罪了郭公使而被迫离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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