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财政透明”这样一个课题,在400年前的晚明时期,被一位京城官员轻松解决。
万历十八年(1590),有个湖南长沙人沈榜到顺天府宛平县做知县。他是个有心人,在任期间留心政务,利用宛平县署大量第一手档案资料,编纂了一本《宛署杂记》,里面详细记录了该县的政治、经济、历史、人文等资料。尤其是第十四、十五两卷,题为“经费”,把宛平县一年的例行财政支出不厌其详地罗列出来,是一篇极为透明的政府财政“流水账”。
这里要说明一下,那时的宛平县,并非今天北京卢沟桥头那座小小的宛平城。在明代,北京称顺天府,城区和近郊区被两个“附郭县”——大兴和宛平“瓜分”。全城以钟鼓楼为中轴线,中轴以东的东城、崇文以及东郊的广大地区,统归大兴县。中轴以西的西城、宣武以及西郊的广大区域,统归宛平县。两县各占半个北京城,两县知县无异于半个“京兆尹”。
这官不好当,因为不但要管好京城的百姓,还要承担起为皇家及中央衙门服务的繁冗任务。看看《宛署杂记》“经费”下的“子项目”:“坛壝、宗庙、陵园、行幸、宫禁、内府、各衙门、乡试、会试、殿试、乡会试武举……”
差使有大有小,小差使只需十几两银子。如天坛的“圜丘冬至祭”,宛平县只需预备五十束“苇把”,二百斤“烧香木炭”、十五两灯油以及一百斤木炭,连同运送的“脚钱”,总共才十七两四分五厘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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