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历史名人 >> 历史文化 >> 正文
少年包青天在惠安住了三
宁可枉杀千人,不可使一
宁可枉杀千人,不可使一
08文化事件:王兆山代鬼
一代名伶梅兰芳:空前绝
西夏后裔谜中谜王者之后
宁可
最新热门    
 
宁可:王朝兴亡周期的启示(图)

时间:2010-7-29 11:45:37  来源:北京青年报
,美其名曰效法尧舜的“禅让”,其实就是篡位。像王莽代西汉、曹丕代东汉、司马炎代曹魏、杨坚代北周、赵匡胤借“陈桥兵变”取代后周,都是借用了“禅让”的名义。

    第三种途径,那就是崛起于北方的游牧民族,借中原旧王朝战乱的机会起兵南下,征服半个乃至全部中国。像西晋末年的“五胡十六国”征服了黄河流域,只有南方没有征服;五代后期契丹族建立的辽,占领了现在河北、山西北部的十六个州,包括今天的北京在内。后来东北方向出现一个新的民族女真族建立金朝,跟北宋联合把辽国打败灭掉,然后双方分赃不均又闹翻。两国间打过几仗,最后双方以淮河为界,黄河流域落到北方女真族建立的金朝手中。

    认为农民起义只有破坏作用的观点不公正,第一,农民如果还能勉强维持生活,不会造反;统治者的镇压并不比起义者更“仁慈”;只有农民起义的冲击,才能结束黑暗统治。

    ■王朝末期为政苛暴,导致农民起义

    为什么王朝兴亡跟农民起义有关系?古代中国是农业国,主要生产部门是农业,老百姓主要是农民。农民有一个特点,既是个体小所有者又是个体小生产者,他们是分散的也是很脆弱的,维持生活主要是守着自己的或租种地主的一小块土地,在土地上辛苦劳动,维持很低下的生活,稍有风吹草动就会破产,家里死人病人,或有天灾或有兵祸打仗,甚至封建政府的剥削重了,他们就受不了。往往历史上一个旧王朝,官府剥削非常残暴,农民还能够忍受,可以降低生活水平,可以勉强维持生活,但是在重负里一旦增加点东西,或者天灾、战争,就像负重的骆驼已达到极限,再加上一根草,就把它压倒了。农民受不了了,活不下去了,起义就开始爆发,一路打过去,很多贫苦的生活不下去的老百姓参加起义军。

    这跟封建王朝末期的政治很有关系。王朝末期为政总是很苛暴,赋税刑罚很重。比如隋炀帝靠着阴谋上台后,修宫室,修东都洛阳城,开运河,修长城,修路,大举巡游,还要打仗,发动对高丽的战争,全国每年征发徭役几百万人,老百姓受不了,爆发小股起义,很快变成大起义,隋朝垮台,隋炀帝最后被隋朝军队兵变杀了,隋朝也就亡了。明朝末年苛征三饷——剿饷、辽饷、练饷,辽饷是对付清朝,打仗要征调军费,剿饷对付农民起义,练饷是练地方武装。民不聊生,死亡枕藉,流民四散。最后李自成势如破竹,攻下北京,明朝最后一个皇帝崇祯吊死在煤山即现在景山,明朝灭亡。

    在历史研究中关于农民起义的评价很不一样,以前人们认为农民起义都是好的,都是英雄,现在经过“文化大革命”以后回过头再看、再反思,就有不同的看法。农民战争是一次规模很大的战争,战争本身很残酷,杀人也很多,对经济破坏也很严重。有一些论点认为太平天国时候对江南破坏太厉害,以致中国近代化受到很大影响,搞不成近代化,发展不起来民族工业,发展不起来资本主义,因而太平天国对经济只有破坏作用。

    这个论点不能算是公正的。第一,农民如果还能勉强维持生活,不会造反,农民希望有一个稳定平安的生活,能够维持下去就可以了,只有实在受不了才会被迫起来造反。农民起义规模很大,是一个群众性运动,不是少数人挑起来的,实际上是王朝末期各种社会矛盾的总爆发。如果追究战争责任,与其说全归罪于农民,不如说剥削者、统治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二,农民战争是很残酷,但是打仗是双方面的,镇压起义的统治者并不比起义者更“仁慈”,其残酷更有过之。明末战乱中有所谓“贼来如梳,兵来如篦,官来如剃”之说。

    第三,旧王朝已经腐朽到无可救药,而且并无愿望与能力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只有农民大起义的冲击,才有可能改变旧的黑暗的统治,给新兴的势力扫清道路,创造条件。这里正体现了农民起义对历史的推动作用。当然,农民并不代表新的生产力、新的生产关系、新的势力,并不能建立一个崭新的社会制度,只能在战争中和战争后被野心家利用了去作为他们改朝换代的工具。尽管旧的封建势力受到沉重打击,但继之而起的还是封建王朝,这是农民的悲剧,也是历史的必然。

    第一个矛盾是农民同新王朝矛盾;第二个矛盾来自统治阶级内部;第三个矛盾是新王朝与北方游牧民族的矛盾。这三个矛盾如果新王朝处理得很好,局面就会改观。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0 © www.lsqn.cn www.lsqn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