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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陵之争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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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俑发掘缺少道德合法性 应守住中国文化底线

时间:2009-7-7 15:24:41  来源:不详
不宜再有“第四次俑发掘” 


  王达三 


  小心翼翼的考古工作者、驻足观看的游客乃至整个世界,都在热切期待着秦俑第三次发掘能出现更大的奇迹。与此同时,发掘秦始皇陵、乾陵、十三陵等皇陵的呼声再起。笔者想在此提醒人们的是:不论以什么样的名义,“挖坟掘墓”的做都有悖中国“封坟护墓”的传统价值观,缺少基本的道德合法性。


  古代史家常叹慕夏商周三代,然独盛称有周,非周有郁郁之文,而是有大德在焉。史载,周文王出游,见路边枯骨而命人掩葬起冢;周武王克商,不下车即命人封比干之墓。时人以为:文武仁德能泽及枯骨死者,况生民百姓乎?是以天下归心,而有周独传世八百年,国祚为中国史之最。自此,“封坟护墓”成为儒家王道思想和仁政观念的重要内容,后之有国有家者至少在口头上莫不以为法式。 


  后兴王朝非常重视修葺和保护历代先朝皇陵与往圣先贤坟墓,或置守陵户,或禁止在其周围采樵放牧,或定期派员巡查和祭祀,等等不一而足。比如太祖赵匡胤建隆四年诏令:历代帝王三年一祭,牲用太牢。宋太祖乾德四年又诏令:炎黄二帝以下至后唐泰帝凡七十九帝,分置守陵户五户到二户不等。明太祖朱璋洪武八年诏令:“遣官省历代帝王陵寝,禁刍牧,置守陵户。忠臣烈士祠,有司以时葺治。”类似记载,史不绝书,使得“封坟护墓”蔚然成为中国文化的一大源远流长的传统。


  众所周知,现在的历代皇陵已基本是“十陵九空”,恰如魏文帝曹丕所言:“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后周太祖曾就皇陵被发盗的原因解释说:“昔吾西征,见唐十八陵无不发掘者。此无他,惟多藏金玉故也。”有鉴于此,明智的帝王往往遗诏薄葬,但多数帝王则是穷尽奢葬能事。为了防止被发盗,陵墓往往设置复杂的机关消息,如秦始皇陵等;或广设疑冢,如曹操疑冢七十有二等。有保护的皇陵尚且多被发盗,遑论无保护的普通坟墓了。由此看来,发坟盗墓是很普遍的历史现象。


  职是之故,“封坟护墓”的传统又体现严惩发盗行为上,其措施一般分为两类,即“发墓者诛”和“窃盗者刑”(《淮南子》),不同朝代各小有差异。比如《唐律》规定:“发冢者加役流,已开棺椁者绞,发而未彻者徒三年。”《大清律例》则对36种发盗情形分别处罪,内容极为详密。事实上,就连事出有因而毁坏或侮辱他人坟墓的人,也难逃道德舆论的批评。比如伍子胥对楚平王“鞭坟”(一说“鞭尸”),就被汉儒扬雄批评为“皆不由德”。


  今有人因发坟盗墓在中国历史上是个普遍的历史现象,就津津乐道于中国也有个“盗墓文化”或“盗墓传统”。此说纯属愚陋,诚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须知,发盗皇陵者多为战乱时期军阀所为,是衰世或乱世的症候,比如西汉末年军阀“发掘诸陵,取其宝货”,甚至“遂污辱吕后尸”。又比如东汉末年董卓挟持天子西迁长安,乃发掘东汉皇陵搜集宝物。至于发盗普通坟墓者,则多为鸡鸣狗盗之徒所为。


  古代中国之所以重视“封坟护墓”,就是因为中国文化尤其是作为主流的儒家文化,是“崇古”和“主孝”的文化。因为“崇古”,所以强调尊敬历史和古人;因为“主孝”,所以强调爱护祖先的坟墓。中华民族的共同祖先自不必说——黄帝陵今已修葺保护十分得体,彼人之祖先虽非自己之祖先,也要给予尊敬和爱护——“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斯之谓也。所以,“封坟护墓”是一个体现中国文化真谛的传统,有人道精神和人伦原则在是,必须尊重和亟须弘扬。


  在此有必要交代一下西方坟墓考古的来龙去脉。首先,在其宗教教义,人是“上帝的子女”,所以人人平等,因此坟墓考古不存在亵渎古人的心理障碍。其次,西方人的思维习惯是把事物对象化,然后借助工具进行“科学”研究,坟墓考古的出现,由此故也。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坟墓考古虽然兴起于西欧,但其考古重点地域却是在其殖民统治区。换而言之,西欧早期的所谓坟墓考古,实质上就是公然的文物掠夺——埃及金字塔、玛雅古坟墓以及中国皇陵的许多文物,不正是陈列在大英博物馆和法国卢浮宫吗?


  事实上,整个西方考古学,以及与之相关的人类学、文化学,至少在兴起之初,皆有浓厚的殖民主义痕迹。不难看出,在对待古人坟墓的问题上,中西文化传统有着重大差异。中国人不宜援引西方的传统和做法,动辄进行坟墓考古,而是应该坚守自家的传统,给予古人以起码的同情和尊重,而不能动辄发掘祖先坟墓——这是中国文化自掘坟墓的行为。


  再说,种种坟墓考古的理由也很难成立。比如利用考古成果来探索和传承中国文化的说法就颇有问题,因为文化掘进和传承的关键在于文化精神和历史传统的弘扬——在中国,自然包括“封坟护墓”的文化精神和历史传统在内。东汉明帝时,诸儒八十余人论《五经》误失不休,符节令宋元遂上书:“臣闻秦昭王与吕不韦好书,皆以书藏。王至尊,不韦久贵,冢皆以黄肠题凑,处地高燥,未坏。臣愿发昭王、不韦冢,视未烧《诗》、《书》。”(《皇览路冢墓记》)时人以为笑谈,盖此或可得全本《五经》,但定失《五经》大义,虽有全本《五经》,于世道人心何所益?


  还有不少人很在意古代坟墓中的“珍奇异宝”。恕笔者愚钝,因为笔者只记得古人曾说:国不以宝物为宝,而是以土地、人民和贤德君子为宝!至于还有一些“愤青”所说的要把古代帝王坟墓内的民脂民膏发掘出来“还富于民”,只能是一哂而已!


  客观地说,建国之后对历代皇陵的保护,在整个中国历史中都是可圈可点的——仅以考古名义整体发掘过明定陵而已,第三次秦俑发掘也仍是秦始皇陵的外围发掘。考古技术的进步,为中国打开更多的古人坟墓提供了可能,也激发了人们探索皇陵的无限欲望。但笔者以为,自今而后,不宜再有什么第四次秦俑发掘,更不宜发掘其他皇陵和古人坟墓,而是应该走向全面的“封坟护墓”,即使因施工等原因偶得古人坟墓,也应小心掩护,以便让逝者安息,让传统复兴,从而守住中国文化的道德底线。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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