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越多地显露出主流价值所不能容忍的本性,后来被媒体描述成一个令人生厌的“怪叔叔”。
随心所欲地探索人的各种可能性,或者从多种角度去实践生活,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艺术家的特权,但是我知道这是他们的特质。一个乞丐也可以选择这样的生活,但是他缺乏的是话语权,只能被主流话语权定义为乞丐。而一个成功的艺术家,获得了在非主流的道路上漫步的执照。一点点狂狷,一点点怪诞,世人乐于传为佳话,但是他到底能走多远呢?迈克尔·杰克逊提供了这个实验。
我并不认为所有的怪异都是他处心积虑的艺术行为,但是他的一生的确是这样度过的,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思考材料。正如音乐上的成就一样,他的生活也想跨越主流和非主流,甚至跨越一切规范性的界限。
引起最大争议的是他的肤色。那些为他感到自豪的黑人,心里总是惴惴不安,担心他其实并不喜欢做黑人。前几天的《纽约时报》上,一个小姑娘问母亲:迈克尔既然高唱“不在乎黑与白”,那么他为什么要把皮肤漂白?其实这个问题的回答可以是:既然“不在乎黑与白”,他为什么不可以漂白?
他还试图超越性别。他是一个男人,音乐里充满了力量,甚至迷恋于具有男性特质的犯罪和暴力场景。也有人从他的服饰上发现了他对制服和佩章的偏好。他喜欢整齐的节奏、宏大的场面,在《历史》专辑中还一再为自己建立高大的塑像,令人想到可笑的专制者。但是另一方面,他秀发飘飘,浓妆艳抹,腰肢款摆,秋波频送,女性的媚态十足,而且从来不感到难为情。
他不仅在音乐上,似乎也要在生活中抛弃年龄概念,甚至拒绝承认时间。他为自己建造一个梦幻庄园,然后找一批儿童去过纯真生活。有人说他要借此弥补缺失的童年欢乐,但事实是他更多得到的是成人的麻烦。
他以自己全部的生命,呈现出人的多种可能性。他在音乐上前所未有地成功了,但是在别的方面,显得不自量力,使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孤独和痛苦,成为一个悲剧人物。如果说有什么成功的话,那就是他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把非主流的生活形态带到了媒体的聚光灯下,让人们不得不注目和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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