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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章太:汉字规范与汉字社会应用

时间:2009-9-4 15:40:53  来源:不详
的。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全国阅读繁体字书报困难程度的比例为,“基本没有困难”的占22.71%,“有些困难但凭猜测能读懂大概意思”占35.98%,“困难很多”占41.30%。平时绝大部分的人写简化字,只有0.92%写繁体字。对广告、招牌、标语使用繁体字,66.95%的人无所谓。

 

  除中国大陆外,简化字在国际上的使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近期的一些网络调查显示,民众支持恢复繁体字的比例也远远低于赞成继续使用简化字的比率。简化汉字在我国已经使用了半个多世纪,截至2004年,我国平时主要使用简化字的比例已占95.25%,也就是说,全国十亿以上的人主要使用简化字。这是无可否定、无可争辩、无可改变的事实。停止使用简化字恢复使用繁体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假如有人不顾现实想要这么做,中国语文生活将会出现怎样的状况,大致可想而知。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以汉字社会使用的大局为重,不能再折腾了!至于海峡两岸汉字及其使用问题,最实际可行的是维持现状,加强交流,多作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适应,求同存异,逐渐缩小差别,顺应文字社会应用的自然发展。

 

  再说,事实上汉字的简繁两体从来都是一个统一的文字体系,而不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独立体系。简化汉字是国家通用文字,但繁体汉字也有其使用空间,尤其在书法艺术、古典文献、中医药学以及传统文化等方面更是不可或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在这方面有明确规定。以前在简繁汉字争议中出现的某些情绪化、个人化的言论,忽视了汉字最重要、最本质的属性:社会应用。而回顾历史,无论是专家行为还是政府推动,汉字简化和汉字规范的最根本的出发点就是服务社会应用。国家制定的语文政策或者规范标准,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以利于使用语言文字进行社会交际,而任何变动都应该是因应社会大众应用的需求,而不是取决于少数人的个人好恶。

 

汉字规范仍需延续

 

  《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研制是过去规范工作的延续,是我国当今社会生活、文化生活和语文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它对我国汉字社会应用的规范作用意义重大,值得我们期待。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语委鉴于过去制定的用字表存在某些不统一不周密甚至相互矛盾的问题,已经提出全面理现行字表、制定通用汉字表的想法,但因各种原因一直延至本世纪初。《通用规范汉字表》自立项到研制工作完成,历时8年,集中了国内众多文字学家和语言文字工作者的心血和智慧,在研制过程中体现了语言规范应该遵循的科学性、政策性、社会性、稳妥性的原则。汉字作为汉语的载体,要在信息化、数字化时代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走规范化标准化之路,同时为了大众更好地交流与沟通,社会用字也需要规范。从现有资料看,《通用规范汉字表》基本体现了现在社会语文生活中通用汉字的字量、字级和字形规范。该表把通用汉字分为三级:分别满足汉字社会应用的基本需求和专门需求,体现了汉字社会应用的层级性和多样性。一级的3500字和二级的3000字是通用字,以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用字频率为基础确定收字量,保证了一定字量的社会用字覆盖率,符合《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用性质,基本满足了社会大众的用字需求。三级的1800字作为通用规范字表的补充,所收的字是一些领域的常用通用字,基本满足这些领域的用字需求。

 

  《通用规范汉字表》作为专业性很强牵涉面又很广的部门规范,要为公众所理解和接受,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也很艰巨。任何政策和规范,一旦不为社会大众所理解和接受,脱离社会应用,就会失去存在意义和价值。因此,做好《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宣传解释工作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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