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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难道就容不下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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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让文化毁于“文化”的旗号之下?

时间:2009-10-7 11:38:35  来源:不详
广州市新河浦地区原本注定要“死于非命”的两幢小洋楼因为媒体呼吁促成领导拍板而终于幸免,然而此处惊魂甫定,彼处又面临“灭顶之灾”。因为大佛寺要扩建广场,广州惠新中街大佛寺门前的那些民国竹筒楼或欧式建筑挡着碍事,一概要拆。看到这些接连不断的坏消息,真要为这个“历史文化名城”的走向捏一把汗了。

  国人做事有一个需要纠正的倾向:凡事要么不做,要么做起来发狠,极度欠缺正常的“平和”心态,也就是古人所推崇的“中庸”。突出表现在平日里对该办的事情视而不见,临到庆典或者要迎接五洲宾客了,来它个集中整治。于是,路也要大修了,主要道路两旁的建筑也要涂涂抹抹进行化妆了,有人就此比喻得最传神:“老太太”硬要打扮成“少女”。这种现象在全国谁敢说不是个普遍存在?集中力量办大事,诚然是我们体制的一个优势所在,但也不是万能的良方。广州治理河涌我就有一点儿发愁,亚运还有不到1年零两个月了,我门口的那条还没半点动手的迹象,“洗砚池”一样的臭水届时能成为清流?虽然盼望如此,却怎么也想象不出。

  国人做事还有一个需要纠正的倾向:顾此失彼。这回说广州大佛寺吧,它的历史可以溯至南汉,属于文物确凿无疑,但民国竹筒楼等等同样属于文物,如识者所云,见证了广东华侨北美淘金的血泪史。二者的区别只在于前者是有保护级别的———至少已是市级,后者还没有“名分” 而已。在许多人眼里,可能只有列入保护级别的才叫文物。且不言大佛寺与其周边的“竹筒”、“欧式”共处了那么多年相安无事,眼下的关系也并没有恶化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单就文物的“性质”来说也是动态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就是每5年进行一次甄选。也就是说,此时没有保护级别的,彼时可能有;此时保护级别低的,彼时可能“升格”,“国保”之后还有“世遗”。大佛寺有没有必要建这么一个大广场本来令人存疑,倘若以牺牲同样富含历史内涵的文物为代价,那还是别建那么大为好。

  在这个讲“文化”的时代,热爱文化的人其实是非常悲哀的,像阮仪三先生经常流露出来的那种无奈,眼睁睁地看着文化毁于“文化”的旗号之下,该有多么悲哀!在新河浦那里,幸而妨碍开发商住楼的东山洋楼只有11座,若有100座他们也会毫不留情地拆掉100座,反正手续合法,法院支持,干将起来理直气壮。全国各地频频传出文物告急的消息,丝毫撼动不了决策者坚定的“毁灭”意志,骨子里在于他们对文化的认识问题。他们眼里的“文化 ”,其实就是能直接带来GDP的玩意。住手吧,这么继续下去,“历史文化名城”中的所谓“历史文化”将沦为若干孤立的“遗址”,称这个城市还残存“历史文化景点”可矣,叫“历史文化名城”则要让人生出困惑,历史何在?文化何在?明明是到处都有、彼此毫无分别的簇新东西嘛!

  据大佛寺扩建的拆迁公告显示,“竹筒”们的生命最后时刻为11月15日,行动还来得及。如果像抢救东山洋楼那样使它们避免死于非命,则称得上广州的历史文化幸事。我在想,广州能不能来个“两全其美”,进而借此探索一种保护模式,成为全国旧城改造的样板?这样的排头兵同样值得争当。(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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