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书法“的“法”我觉得把它看作“佛法”的“法”一样比较全面,比较得当。书法是关于汉字书写成文的,文、书相互合一映照的一门学问。符合这种要求的作品是一种艺术品,遵循这种要求而进行的活动是一种艺术美的活动。
从学问说,它的本质应当是用中国特有的工具书写出规范汉字;字与字组成闪闪发光的文辞;点画焕采,布白成章,整体如一,熔古铸今的其道其理的研究,以及如何治学的规律等等,都是这门学问所涵盖的内容。
以上这些是我们所指出的本质的纲要。如果从牵涉所及来看,则牵涉极广。譬如,汉字的规范问题;历史的来龙去脉,文字的起源、字体的流变等等。书写内容则牵涉到各种文学形成,诸如诗词曲赋等等。书写形式,则大小横竖、字体书体,载体不一等等。总之,涉及广之无极,可以说,中国文化所到之处,文字的书写,无不所在。然而,诸多内容中最关键之点是汉字文、书与美的集中。
汉字文化的美在于点画生姿,章法得体,书文相映,焕人心仪。如何才能达到这样的要求?则必须深知应能掌握汉字点画的有机结构,文字深蕴的情理,安排经营得当,焕发出令人神往、艳羡的心情才好。深知与掌握,则须摸透所见的高度,不管是古人还是当代的名家;既能重光,而且能够发出新光。所知高而深,所能高而采。最必须遵守的规律是:深知中国文、字之妙道,而且掌握创造激荡人心的,超过一般作品的能力。
对于“书法”,我曾说:“作字行文,文以载道;以书焕采,赋以生机”。又曾进一步说“作字可识,点画生姿;行文载道,启动情思;书文相映,焕人心仪;承前无愧,不负来时。”现在我想再将其概括为:“积学升华,书文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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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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