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即将出台,为我省非遗保护工作撑起一把“保护伞”。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8个省、市出台了各自的“非遗”保护条例。我省少数民族“非遗”保护地方立法工作已走在全国先列。在2005年和2006年,我省先后颁布实施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这两个条例分别是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和 120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中,第一个关于“非遗”方面的单行条例。《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十一五”期间的立法计划,目前已拟订了草案,待征求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后,将由省文化厅上报省政府。
“第三批国家级非遗”申报启动
我省再报106项
端午节成功入选联合国“非遗”名录,我省并未因取得这一成绩而放缓申遗脚步。记者昨从省非遗保护中心获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已启动,我省106个项目已上报文化部,角逐第三批国家级“非遗”名录。
据省“非遗”保护中心主任江清和介绍,此次确定126个保护单位的106个项目进行申报,包括黑暗传、利川灯歌、建始闹灵歌、襄阳花鼓戏、武当纯阳拳、手指画等,分属于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等6大类别。
据介绍,借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审制度,文化部在总结前两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经验的基础上,对第三批申报办法进行了修改。10月至11月,文化部将组织专家对全国各地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12月底,各省将修改后的申报材料再次上报文化部,具体申报结果将于明年公布。
截至目前,我省共拥有61项国家级“非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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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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