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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统与民间信仰——第二届海峡两岸民间文化学术论坛”举行

时间:2009-11-20 11:04:32  来源:不详
“非遗”之后的民间信仰

 

  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文化中心主任郑培凯直率地坦承自己对于“文化遗产”这个词的经常使用表示不满,“大多数媒体在运用这个‘文化遗产’的时候,给一般老百姓,或者是一般文化官员的印象,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就像人死了以后的遗产,可以利用它来作为资产这么一个想法。”他多年来一直在呼吁以更为适宜的“文化传统”替代“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叫法。他很担心青春版《牡丹亭》的大制作的后果,会不会使得唱腔方面、身段方面在最精密微妙的一些艺术的展现丧失掉。而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教授余少华以世纪初香港民间传统音乐为例,说明传统的未必都在民间,也没有必要把传统跟创新对立。

 

  实际上,随着整个经济的腾飞,特别是百年来向西方学习、对自己传统文化进行摈弃的过程当中,已经出现了对传统文化的复归。从国际上看,遗产保护当中所谓民间力量特别强大。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与博物馆学教授潘守永认为,当前各类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有四种核心力量,即政府的主导与推动力;学者的学术指导与影响力;遗产传承人/群体(考古遗产的所在地群众,或工业遗产的所有企业)的文化自觉与内省力;体制机制(包括市场、旅游)的创新力。他说,这四种关系,前三者之间是利益相关群体,相互之间有矛盾存在“兴奋点”的差异。处理好这四种力量的协调与平衡,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遗产保护与再利用就能够步入良性轨道而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现在对民间信仰的研究,割裂的现象非常严重,尤其是‘非遗’出现之后,我们把整体的民间信仰的事项割裂开来,是为了使它找到生存空间。”正在对华北地区的民间组织进行调研的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叶涛指出,整个民间信仰的研究中,对整体性的要求非常重要,割裂可能会带来整个文化内涵的浅薄化。

 

文化遗产视野下的民间信仰重建

 

  德国自由大学东亚研究所研究员简涛提出,申遗的出发点和目的是保存传统文化,保留、保存我们的优秀文化。可是太专门地人为地设定一些目标,就是对我们原有的民间信仰或者其他的进行扭曲或者肢解,有些背道而驰。“为了适应、符合申遗的要求,千方百计地把原有的这个东西进行改造,来迎合这种需要,不利于原有的民间文化的保存和研究。”

 

  是不是所有的传统文化都可以做文化遗产?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萧放说:“什么样的民间信仰可以符合文化遗产的标准?第一点是传统性,民间信仰是有历史渊源的,有一个传承过程,这是起码的标准;其次是按伦理性去进行鉴别、考量,能够对社会团结,对民众生活健康的民间信仰可以做文化遗产;第三如果要把一些传统的民间信仰作为文化遗产,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象,其濒危性应该考虑。”萧放认为,对于其他的民间信仰也应该采取比较宽容的态度,关注民间信仰的复兴或重建的问题;同时也要注意在今天浮躁而功利的社会里,有一些民间信仰其实也在向西土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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