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12月,干瘦如柴的陈金玉首次走出家乡,来到日本以原告身份出席二审的第二次开庭。此前,黄有良、陈亚扁、林亚金等老人先后远赴日本,站在东京地方法院和东京高等法院的原告席上。
当法官问到陈金玉第一次受侵害的情况时,老人在讲了一半之后,终于忍不
住失声痛哭起来:“那时,我才14岁呀!”她的眼泪不断往下掉。因为过于激动,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整个身子都颤抖着。
几个月后,2009年3月,陈金玉老人再次远赴日本作证,但日本东京高等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依然驳回原告方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赔偿的诉求。
终审
东京高等法院在判决中以中国政府在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放弃了索赔权为由,认为受害人的个人索赔权也因此丧失,裁定原告败诉。但判决认定了侵华日军二战期间在海南岛绑架、监禁和强暴妇女的事实,承认日军暴行对受害“慰安妇”造成了精神疾患,其损害直到现在还在持续。判决将日军的暴行归为士兵的出格行为,而非国家行为,不过同时也承认日本政府作为士兵“使用者”的责任。
判决下达后,陈金玉当时就表示,她对判决结果不服,还要继续上诉,到死也要把官司打下去。
作为陈金玉的黎族语翻译,陈厚志也陪同来到东京,见证了开庭的过程。
支持
陈厚志告诉记者,他们去了日本国会,还拜访了日本主要政党的总部,这些政党的接待官员对起诉表示支持,尤其是日本共产党、民主党和一些团体。
不过,他们也碰到了日本右翼分子的抗议,“这些人拿着高音喇叭高呼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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