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社会 >> 国学文化 >> 正文
青海门源:“平安寺院”…
中华文明探源:形成中国…
陇上旱塬甘肃渭源:七成…
最新热门    
 
周思源:秦始皇坑儒是事实,没背“黑锅”——读《“焚书坑儒”辨》

时间:2010-6-29 11:19:35  来源:不详
尚书》的人了。汉文帝欲召伏生时他已九十多岁,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焚书坑儒时他已五六十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不会那么血气方刚。他在官学中肯定没有任何“非当世,惑乱黔首”的言行,从而得以全身。“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史记·儒林传》)由此可知“焚书”与“壁藏”之间有明显因果关系,因此《辨》文说“可见秦博士官是允许收藏《诗》、《书》的”判断模糊不清,容易混淆:焚书令前当然谁都可以,令行禁止,否则就要问罪了。

 

  《史记》中多处记载了焚书与坑儒这两件事,按说这应当成为焚书坑儒确有其事的证明。但是《辨》文却得出了“口径并不一致”的结论。“依照《秦始皇本纪》的说法……这里坑杀是一色的儒生。《儒林传》里却说的是‘坑术士’。……《封禅书》中讲‘焚《诗》、《书》,诛戮文学’。为什么又没说‘坑儒’呢?”其实关键就是李斯所奏,“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连偶语《诗》、《书》者都要杀而且还要暴尸街头不许收尸,可见李斯和秦始皇对于《诗》、《书》及其信奉者恐惧仇恨到了何种程度,打击矛头自然首先和主要对准儒生。因此导火线虽然是侯生、卢生等术士,但是坑杀的却主要是儒生。何况术士从广义上来说也可算做儒生。至于《封禅书》中讲“焚《诗》、《书》,诛戮文学”,两个动宾结构,前一个指书籍,后一个显然就是指人。事《诗》、《书》的文学,可不就是儒生么。《辨》文给人的印象是,先拿定了没有“坑儒”的结论再来着力论证,就难免有些捉襟见肘了。

 

  于是《辨》文认为“‘坑儒’的故事说不定就是(孔子八世孙)孔鲋编造出来的”,转瞬之间就把这个只表示有可能却不大有把握的推测语气“说不定”急剧放大,一口咬定“秦始皇坑儒的故事十有八九是孔鲋编造的”。这个论断是没有根据的。“孔氏有古文《尚书》”,当时立于学官的则是今文《尚书》。所以司马迁“从(孔)安国问故”的当然就是古文《尚书》。《汉书·儒林传》指出,《史记》中的《尧典》、《禹贡》、《洪范》等多篇“多古文说。”司马迁素来以博学多才和治学严谨著称,他既然会取当时不占主流地位的古文《尚书》而舍今文,也足以证明他对孔安国学识与为人的信任,从而也就可以佐证孔氏在坑儒这样重大的问题上不会妄言。

 

  至于《辨》文说“司马迁写人叙事注意细节。”令读者有“面对其人,身临其境”之感,但是由于《史记》“基本上因袭”《说苑·反质》,“缺少细节,如被坑杀儒生首要人物的姓名、坑杀儒生的具体办法、详细地点等”都没有交代,这可真让人啼笑皆非了。《秦始皇本纪》将焚书坑儒的前因后果说得明明白白,侯生、卢生等怎么得罪的秦始皇,李斯如何进言,侯生、卢生等如何商议并且逃跑,后来秦始皇怎么大怒,并将四百六十余人坑杀于咸阳。事件、人物、时间、地点一应俱全,言语生动,细节丰富。难道还要指出坑杀于咸阳哪个村子,描写如何挖坑,是一个一个推下去还是统统打落坑内然后军士填土不成?那还是太史公的文笔么?

 

  问题并不在于“焚书坑儒”四字连用这个词语是什么时候出现,秦或西汉初年有没有用过,而是秦始皇时究竟有没有发生过“焚书”和“坑儒”这两件事。重要的是事实,不是用语。《史记》中已经多处明确记载了“焚书”和“坑儒”两件事情,西汉前期人孔安国上距秦始皇焚书坑儒时间不足百年,把这样两件事连成一词,不足为奇。司马迁家学渊源,治学十分严谨,不但充分利用皇家藏书极其丰富的有利条件博览群书,而且足迹遍及南北各地,实地考察,访逸问学,所以《史记》才被后世学人奉为史学圭臬。20世纪以来的许多重大考古发现和重要史学研究也证明《史记》的可靠。因此司马迁不可能随便听信某个人的“编造”就采纳其说,他既然如此明确地一再记述“坑儒”之事而且为后世所信,就是这个道理。

 

  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都不可能完全离开“猜测”、“推测”,重要的是去设法证实或证伪它。当然也可以在材料不足时用“大概”、“也许”之类的或然判断,不把话说死,作为一种看法也有一定的存在价值。但是却不能在众多“大概”而没有铁证的基础上得出完全肯定性的结论,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0 © www.lsqn.cn www.lsqn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