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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文化遗址上盖楼盘调查:考古妨碍现代化建设?(2)

时间:2010-7-10 11:07:25  来源:不详
王锡锌: 
  这里说起来非常有意思,因为这里的文物从考古界的专家的认定来看,它的价值非常重大,一旦价值很大的话,特别是如果真的入选了2009年中国十大考古发现那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这个文物可能就需要保护了,如果文物需要保护,特别是宋元时期的粮仓需要保护的话,那请问这里还能盖楼房吗?原来镇江市地方说的颠覆性的变革恐怕就得放在一边,就得让路了。因此从策略上来说,可能当地之所以这么拆,拆得这么快,拆得这么彻底,其实应该说他们是意识到了这就是文物,他要做的就是我不能让它成为真正的文物,因为一旦成为文物,楼房盖不了,钱赚不到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赶在你还没有来发掘之前,还没有来认定之前,我先把它拆了,拆了以后,你没法认定了,所以我的楼房还是可以照样盖起来。
  主持人:
  我要让你胎死腹中。他这个项目是一个棚户区改造的项目,也许城市建设者会说,我们不仅仅是一个商业的目的。 
  王锡锌:
  的确我们今天对城市旧城改造,应该说很多城市都应该多参与,但是城市改造的一个根本性目的,我觉得是让城市变得更美好。城市变得更美好,不仅仅是居住的,也包括精神的、品位的,所以像镇江这样一个历史古城,它有这么大一个重要的发现,本来保护它也可以让城市变得更美好,而这种改造无非是解决居住的,特别在这里,这个改造本身可能也需要打个问号,因为它是由原来的旧城,改为高档的,具有颠覆性的高档社区,那么它实际上可能还是一个,应该说是一个地产的开发。在这种情况下,商业的开发,遭遇到这种文化,其实文化也是一种利益,对城市的发展来说,它是一个城市的利益,如果破坏的话,其实就像我们刚才考古的专家说的,它损失是非常巨大的,只是城市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只是考虑到他的任期内,眼下的利益,至于长期损失有多大,对这个城市整体的品位损失有多大,甚至对国家的文物的保护损失有多大,可能未必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主持人:
  您是法学专家,下面一个问题正问到您的领域之内,我们按照现在掌握的资料来看的话,像这样的情况,适于用什么样的法律条款来进行处罚?
  王锡锌:
  如果说从省一级,乃至国家文物局的这样一些专家的这种认定来看,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文物,是一个很重要的,通过考古可以发现的文物,如果说故意破坏文物的话,其实非常有意思,我们国家文物保护法是明确规定,如果说破坏文物,我们可以看到这里有一个PPT,破坏文物,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就有一个故意或者果实损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我们还可以看到,《刑法》专门也有一个规定,《刑法》里面规定讲,如果说你损毁文物的话,明确讲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法律的规定,法律的责任其实也是非常清楚的。
  主持人:
  但是恰恰这一片所谓的目前看来的文物区,它并没有定义为全国的或者省一级的。
  王锡锌:
  所以这也是可以说当地的开发商,包括背后有这种政府,它可能就想到,如果说真的成了文物了,受到法律保护了,那可能我再动它,不仅仅有规划部门要重新规划,而且你真的损毁了,会有法律的制裁,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我先拆了,拆了以后,既然还没有被认定为文物,你又如何按照法律来追求我的责任呢?
  主持人:
  千年历史的文物被毁坏殆尽,文物部门为什么会束手无策?
  (播放短片)
  林留根:
  前段时间我到镇江去,看到镇江的城墙,进门口就写着“拆掉一个旧镇江,建设一个新镇江”,一个历史文化名称,用这样的口号来进行建设,叫人感到很不可思议。他们的领导可以做一个开发区的领导,但是他不能做一个历史文化名称的领导,他配不起这个名城。
  解说:
  林留根,南京博物院考古所所长,他的名字留根,专业是考古,正是要留住历史给我们的文化之根。然而近年来了,他不得不面对镇江一系列破坏根基的行为。
  据林所长介绍,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大型工程建设,要先考古,根据考古结果调整设计方案,报规划局审批后才能开工,那么此次镇江如意江南的改造有没有依法实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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