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小鞋”,是一千多年前南唐后主李煜发明的“专利”。他别出心裁地命令宫女用很长的白布缠足,把脚缠成又小又尖的弯弯“月牙儿”,站在画有荷花的金莲台上跳舞,让自己观赏享乐,所以这种脚又叫“三寸金莲”。后来全国便兴起了妇女缠足的风气。缠足后,脚小了,当然只能穿小鞋了。
从那时起一直到新中国成立,汉族妇女一直保持着这种缠足陋习。
附注:
“穿小鞋”的由来及含义
穿小鞋是指背地里打击报复或是利用权势让人难堪,此种说法源于北宋的一则传说。
相传北宋时,有一个名叫巧玉的姑娘,她的后娘要将她许配给一个又丑又哑的有钱人,巧玉坚决不从。后娘也没有办法,便暗暗想法子整治她。恰逢有一位媒婆,把巧玉说给一位秀才。巧玉很中意,后母却在背地里剪了一双很小的鞋样子,让媒婆带给男方。巧玉出嫁那天,这双鞋怎么也穿不上,害得她上不了轿。她又羞、又恼、又急,一气之下便上吊自尽了,人们非常惋惜。巧玉的后母为了能够使她“回心转意”,竟然在女儿大婚的当日给她难堪,本身就是一种不光彩的行为。
在现代的日常行为中,我们所说的“穿小鞋”的含义便是利用权势让人难堪,比如说:“某某领导让某某穿了小鞋”,等等。(文章来源:中国网专家博客 作者:沈重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