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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寺被上市引热议 闹剧的背后隐藏了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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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2-19 10:40:05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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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马上就要揭牌。“旅游资源由当地政府管理,寺庙只是管寺庙的事。”对于敏感的少林寺门票问题,崔世英表示:“门票收入当然包括在旅游项目收益内。”
按照崔世英的解释,少林寺并没有上市,上市的不过是门票收入这块资产。“这是在偷换概念!门票收入是少林寺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现在将这块资产注入合资公司准备上市,又狡辩说不是少林寺上市,这不是糊弄人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如此评述,“少林寺在这场商业运作中,成为了被暗算的对象。”
我国《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规定: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偿。从政策上看,少林寺作为宗教单位显然不能上市,国家建设部也规定旅游景区的门票收入不能计入上市公司。
深圳大学旅游科学研究所所长郁龙余教授接受本报采访时指,挂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头衔的景区资产不是某个县市政府的地方资产,登封市政府无权将景区资产打包上市。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蔡灵也表示,登封市政府有混淆概念,打擦边球之嫌。少林寺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钱大梁亦表示,少林寺属于公共财产,属于全国。
此外,嵩山景区仅仅被作价4900万注入合资公司,控股权在港资企业手中,且合作年限长达40年,加上登封市政府的一系列优惠措施,业界人士普遍认为有贱卖的嫌疑。“未来三至五年内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为合资公司投融资8亿-10亿元人民币,这太容易了!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引入投资者都能轻松实现。”私募人士董海平分析称,“如果港中旅不投入真金白银,就有空手套白狼之嫌。”
更有评论指,以政企合作方式促成“少林寺上市”,无异于对公共文化财产的变相瓜分。倘成先例,可预见的是,所有的风景名胜区都将以同样的方式被瓜分而彻底丧失其公益性。(稿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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