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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部署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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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4-7 12:06:13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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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重庆市在市级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办法》,2010年3月5日,市民宗委召开市级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及其财务人员财务审计工作动员会,要求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认真配合审计机构做好财务审计工作。为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民宗委及时部署,委托专业审计单位对市级宗教团体、重庆佛学院、华岩文教基金会、缙云山养生慈爱基金会和罗汉寺、清真寺、若瑟堂、圣爱堂等12个单位分类进行财务审计,提出了具体审计要求,审核了审计大纲。本次审计,对上述12个单位近两年来的财务管理进行财务收支审计、资产审核审计,对2007年换届的宗教团体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清查财务管理情况,为进一步按照《办法》要求健全财务管理组织,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夯实基础。
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面启动,12个试点单位正在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清查工作。下一阶段将在全市分步推进落实,今后我们将把它作为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的常规管理手段,并将其纳入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考核,进一步认真推动《办法》的具体贯彻落实。
信息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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