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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亮相街头化缘 原来皆“李鬼”

时间:2010-5-18 11:37:22  来源:不详
中国佛教新闻网讯 天气逐渐转暖,在首府的繁华路段,人流量大的街头,一批“僧尼”纷纷亮相,他们见人就搭讪,拦人送符,还要收“香火钱”。市佛教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真正的僧人绝对不会在佛教场所之外从事任何经济活动。 

  探访 “僧人”频频亮相街头

  17日,在青年路好家乡门前,一男子身着灰色的长衫,一双黑布鞋,右肩头挎着一土黄色布包,打扮得像一位僧人。 

  “施主与佛有缘,这一个开过光的护身符送给你。”男子拦住一位30岁的妇女,掏出一个红色袋子装的“护身符”塞进该妇女的手中。 

  “这个不要钱,但是你要出点香火钱。”说罢,男子从布包里掏出一个笔记本,上面记了密密麻麻的人名字,“捐点吧,把名字留下,佛祖会保佑你的。”这位妇女没有理他。 

  男子继续往前走,直到青年路附近的市国土资源局门口处,男子共找了17名行人,其中9名中年妇女、5名老人、2名男子,1名学生。其中一名老人收下护身符,掏了10块钱做了登记。 

  在返回途中,男子一边走一边掏出手机和他人通话,在五星大厦门前,又出现两名相同装扮的男子。三人到前进街一家川菜馆内,点了几道菜,记者随后从店老板处了解到,他们点的都是些肉菜。 

  四月份以来,本报接到很多市民的电话,大家反映在中山路、黄河路、红山路、友好路、铁路局都见过僧人,这些僧人都以送护身符,要香火钱为由,向市民“化缘”。 

  在石化居住的李惠向记者反映,一位“尼姑”拿出护身符以“中国慈善基金会”收善款为由,向她要钱,她交了100元。“这些人说得太像了,真不知道是真是假。” 

  声明  谨防假冒僧尼诈骗

  中国佛教理事、自治区佛教协会副会长、市佛教协会会长、清泉寺住持寂仁(法号)法师告诉记者,宗教性捐献应是信教群众自主自愿的行为,而不应是“僧人”走街串巷四处兜售商品或索捐和勒捐的行为。“近期,我市街头出现的‘僧尼’既没有宗教团体颁发的资质证书,他们的行为也不符合宗教教职人员的职业操守。” 

  “寺庙接受的捐献和供奉,完全够我们的支出,我们根本不应也不必出去向路人化缘。”寂仁说,大街上出现的假僧尼们衣着不整、行为不端,败坏了佛教僧尼的形象。假冒僧尼利用人们的感情和对宗教知识了解不多进行诈骗活动,希望市民们擦亮眼睛不要上当。 

  寂仁法师告诉记者,如果市民发现街头有假和尚、假尼姑,要及时向所在辖区的联防队员进行反映,如果市民被骗后一定要向公安部门报案。

  □对话

  17日下午在中山路,一位僧人打扮,并用灰色布帽将头发包住,脖子上戴一串长珠的“尼姑”,突然拦住了记者,她拿出的“护身符”,和纽扣一般大,呈金黄色,正面刻着一个佛像,后面印着一个“佛”字。

  记者与该女子的对话:

  女子:“拿去吧,不要钱。”

  记者:“真的不要,谢谢。”(记者表示要走。)

  女子:“哎……”(女子拉住记者),“多少得出点修寺的钱吧。”

  记者:“不是不要钱么?你要修什么寺?多少钱?”

  女子:“护身符不要钱,但我们清风寺要修寺,你好歹出点吧。”

  记者:“一块钱,行不行?”

  女子:“太少,你最少得给个5块吧。”

  记者:“这么贵?清风寺在哪?怎么修?”

  女子:“清风寺在水磨沟……”

  记者:“那不是清泉寺么?”

  女子:“你与佛无缘,还给我吧。”(女子从记者手中抽出“护身符”转身离开。)(信息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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