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书特来探问未见王哲亚九字。又闻陈患胃病,经医诊治略好,每餐只饮粥。(二十五日专电)
陈独秀知道,对于历经苦难的潘兰珍,自己身陷囹圄无疑是雪上加霜。他为潘兰珍的精神刺痛而悲苦,也为因此而给她造成的物质损失而难过。被拘半个月后,他还要高语罕再到他们的住处寻找潘兰珍的财物,1932年11月30日,他驰函对高语罕说:
“书桌抽屉内藏有一小袋,系女友潘君之物,她多年积蓄,尽在其中,若失去,我真对他不起,务请先生再去探望一次。……如幸而尚存,望携存先生处,……函告潘女士亲自前往领取”。?
潘兰珍青春妙龄,应该拥有属于自已的自由与幸福,而自已已是垂垂老翁,又兼释刑遥遥难期,陈独秀提议让潘兰珍与自己断绝关系另谋出路,免得为此而受牵累。潘兰珍对自己已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需要,无论何时,她那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总给陈独秀以无限 的感动。从年青勤劳的潘兰珍那里,他已满足地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感情。
狱外的托派成员欲帮助潘兰珍解决房租及其他生活困难,陈独秀则认为不知政事深浅的潘兰珍将会对此敬而远之。
于是他在1932年12月7日致高语罕的信中说:
“潘女士她浦东有父母,她能在香烟厂做工,不需我们帮助,并且事己揭开,她必不敢受我们帮助也。”
当高语罕告诉陈独秀潘兰珍己去南通,待托付养女之后要来监狱探视时,陈独秀则于12月13日致高语罕的信中动情地让他转告潘兰珍:“鄙人生活近况,且语以案情无大危险,免她惧虑”。
因出于无奈而隐瞒了真实身份达两年之久,对潘兰珍他心中埋藏着深深的歉意。1933年他在致高语罕的信中托告潘兰珍捡出羊皮袍及驼绒被这两件衣服的当票,以备赎取。在信中,他向高语罕询问潘兰珍的态度时说:
“她对于我,以前未曾告以真姓名,及她此次失去衣服,有怨言否?”
他心细如丝,在即将登上国民党法庭的前夜对狱外的潘兰珍表达着深挚的愧疚与满腹的不安,感情的债务压得他几乎难以喘息。
斩断这缕伤痛而甜蜜的联系吧!为了把所爱的人驱逐到安乐的领域!
反反复复,矛矛盾盾,苦不可耐!
4月5日,他又写信叮嘱高语罕,要他“婉言劝她不必来看我”。
这是一种乏力的拒绝,更是一种焦灼的期盼!
感情成了一对激烈厮杀的幽灵。
劝说与拒绝是无用的,心意已决的潘兰珍,已来到了令她忐
忑不安的石头城!
上一页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