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清两季,文字狱是十分盛行的。然而,考证这些文案,就会发现这些案件中,没有一件是因为创作了色情文学而兴的,即使有这一方面的原因,也并不纯粹。这不能不说又是一个十分奇特的历史
现象。我想,大约在政治家们看来,色情文学流行,虽然有伤风化,危及道德,不可不管,但也不必一概禁绝,像对付研究历史、揭皇家短处的历史学家,以及议论朝政的学者那样严酷,捉住后要把作者、书商杀头,著述烧掉,印版销毁。当然,对色情文学查也是要查的,但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原因在于政治家们明白,把聪明人的心思引到女人身上去,一定比让其琢磨龙椅的构造和制作方法好得多。明朝后期,李贽因为公开了他的“童心说”,便死于诏狱了。但与其同时的“色情文学家”们便没有受到这样的待遇。所以,倘这一猜想成立,这可能也是明朝色情文学兴盛的客观原因。而看一看明朝之后的清朝,文网依然极其严密,但色情文学却尤进一步,便多少证明了这猜想的不差。
由此观之,明朝色情字画的兴起,一面是正常的学术消失,书生们的心思无处可用,只好向女人的身体上去发挥;一面则是文化市场的出现,给文学传播提供了外在条件,书生们可以由此讨一点生活而不至于饿死,书商们也就乐得借此发一点小财。而官方呢,则又睁眼闭眼地默许。至于“存天理、灭人欲”的真理,到这时候只好成为唱唱的高调而已,因为人的第一要务毕竟是逞饮食
男女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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