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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女权:辛亥革命为何过河拆桥?

时间:2011-02-24 11:01:41  来源:不详
苦的流亡岁月里,伴随孙中山左右的女人不是后来被视为“国母”的宋庆龄,也不是他的元配夫人卢慕贞,而是这位鲜为人知的陈粹芬。不过在辛亥革命胜利前后,陈粹芬淡出了孙中山的生活。由于她的地位实在是微不足道,以至于现在的史家还在考证她究竟是什么时候、因什么原因与孙中山分手。不过有一点可以肯

定,就是陈粹芬对离开孙中山从无怨言,革命胜利后也从不居功自傲,而是安安静静地在南洋隐居。孙中山的家人则把陈粹芬视为他的“侧室”——这好歹是一个身份。


  如果所有为辛亥革命出过力的女性都能向陈粹芬这样“识大体顾大局”,那就皆大欢喜,就不会闹出后面的许多纠纷了。但是显然,唐群英、林宗素这些人不仅仅是女革命者(碰巧性别为女的革命者),更是地地道道的女权革命者。男性革命者们争的是人权,在女性革命者看来,这个人权自然而然地包括妇女的人权。男人可以参政,女人也同样可以参政。男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女人也应该有。她们不但抱定这样的信念,而且一早就行动起来。1911年12月20日,民国尚未正式建立,福建女杰林宗素就带头发起了“女子参政同志会”,对女性进行参政培训。1912年元旦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女杰们满怀憧憬,积极准备迎接新纪元。


  孙中山、黄兴等革命领袖向来在理论上支持妇女参政,并做过这样的承诺。1912年1月5日,国会尚在筹建,林宗素代表女界谒见孙大总统,要求他当面承诺允许女子参政

,孙中山当即答应了下来。谁知道这条消息一经见报,立刻引来非议。无论是老革命章太炎、手握军权的江苏都督程德全、还是状元公张謇,都表示不满。以章太炎为首的中华民国联合会写信给孙中山说:“某女子以一语要求,大总统即片言许可,足未明定法令”,这么说也就罢了,后面紧接着又批评妇女们是无理取闹:“而当浮议嚣张之日,一得赞成,愈形恣肆。”字里行间对女人的蔑视表露无遗。当时正处于南北议和的艰苦时期,孙中山绝不会因为女子参政之事节外生枝,于是赶紧解释说,他那天跟林宗素不过是“个人闲谈”。


  接下来,袁世凯同意敦促清帝退位,孙中山则同意辞职,让袁世凯当大总统。为了确保袁世凯领导下的新政府是一个民主政府,南京的临时参议院加紧制定具有宪法效力的《临时约法》。这期间,唐群英、张昭汉、张汉英、王昌国、吴芝瑛、张群英、沈佩贞等女界代表不断上书,要求在《约法》中写进保障妇女参政权的条款,结果等3月11日《约法》出台后,女界代表气愤地发现里面对此不置一词。一个星期后,便发生了“大闹参议院”事件。这些参加过革命的女杰对事态显得缺乏耐心,在议事厅上“咆哮抗激,几至不能开议”。

她们最终动起手来,可是卫兵踢倒了,窗玻璃也砸了,有关女子参政的提案还是没通过。大多数参议员认为:连欧美诸国尚未开始女子参政,在中国这事也先放一放,以后再说。


  那时袁世凯已经正式成为民国第二任总统。到了4月,政府迁都北京。女界代表不肯放弃自己的诉求,5个妇女团体在南京联合组建了“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并决定派代表到北京。


  北京的形势更糟糕。北京的参议院当时正在讨论一项与妇女参政密切相关的问题:国会选举法。该法草案一开始就把妇女剔除在外,规定国会议员的选举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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