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红颜多薄命”,人们看这句话时,多与权势、名利联系在一起,实际上这句话也
适宜于普通的家庭,普通的人。
刘兰芝是汉代末年庐江郡的一个小家碧玉,“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
十六诵诗书”,看样子她是一个家教严谨,多才多艺而又知书达礼的闺阁少女。十七岁的那
年嫁给庐江郡的一个公务员焦仲卿为妻。
焦家人口简单,丈夫之外只有守寡多年的老母和一位小姑子,也算是当地的小康之家
。刘兰芝嫁到焦家以后,起早睡晚,辛勤操持家务:提水、烧饭、洗衣、织布,一天到晚
忙个不停,把一个四口之家打理得有条不紊。
焦仲卿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工作余暇便暗在妻子身边,喁喁低语,情话绵绵,偶尔
也弹筝奏乐,轻声合唱一曲,伉俪情深,其乐融融,邻里之间对这对郎才女貌的小夫妻,
莫不十分羡慕,然而焦母心中却非常不是滋味。焦母始则蛮不讲理地加重媳妇的工作量,
继而百般挑剔媳妇的不是,终于完全丧失理性,认为媳妇简直就是破坏焦家和谐气氛的狐
狸精,强迫儿子非把刘兰芝休回娘家不可。
焦母当时要休去刘兰芝的理由就是认为媳妇没有礼节,凡事爱自做主张,使我老人家
心里不快活。这在今天看来简直会是天大的笑话,然而这在古代却是重要的理由,古代有
所谓“七出”之余,符合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休妻。《礼记·本命》中记载:“妇有七去:不
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焦母守寡多年,母子相依为命已经成为长久以来的习惯,家中忽
然多出一个媳妇,使母子之间彼此依赖的态势,顿时产生大幅度的变化,失去了心理平衡
,迁怒于媳妇。当时焦仲卿认为媳妇的行为并无不当之处,为何得不到母亲的爱护呢?他
反对母亲这样做,在母亲面前发誓:“倘若遣去媳妇,此生誓不再娶!”但是焦母却使出了
最后的杀手锏,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以死相威胁,在最后关头焦仲卿还是败下阵来,屈
从了母亲的意思。
当天夜里,夫妻两人泪眼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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