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文化 | 社会
 
求靖康之耻的大概内容!

时间:2010-3-12 专题:靖康之耻
1127年(靖康2年)4月,已经在开封城内倾城搜刮数日的金军带了徽宗,钦宗二帝,和皇帝子孙,妻女,嫔妃,大臣3000余人,以及掠夺到的大量金银财宝,图书文物退回北方了,北宋灭亡。这就是著名的“靖康之耻”。
抗金名将岳飞留下了气壮山河的千古名句“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这里的“靖康耻”,指的就是靖康之难。
宋徽宗时期,也就是12世纪初,北宋王朝日趋衰落,东北女真族却日益强大。女真完颜部的阿骨打作酋长时,兵强马壮。公元1115年,阿骨打建立金国。金政权在灭辽之后即将北宋作为下一个目标,移兵南下攻宋,以求统一天下。当时北宋王朝已经积弊重重,政治腐朽,军事衰弱。1120年北宋曾与新建立的金签定“海上之盟”商定两家共同灭辽共分辽疆土,然北宋腐败军力极虚弱,几无战斗力可言,北宋30万大军虽然进攻的仅是辽军残部却惨败而归,最终也未能夺取辽朝尺寸之地,反而使金朝摸清了北宋的底细。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金军仅以4万人南下,一路锋芒如入无人之境,连破北宋27州,兵锋直指宋都汴梁,黄河北岸宋地皆陷没。北宋朝廷本想借黄河天险以御金兵,但戍守黄河南岸诸部宋军久已虚缺,偶有在营兵卒也多为懒散之徒,根本不能作战。当时宋军虽烧毁黄河浮桥,但两岸渡船均因部属渎职拖延而未能彻底收缴,金军在北岸仅用数日便汇集了足够渡船,于十月丁卯强渡黄河,北宋守军见金兵至皆不战而溃、四散奔逃,次日金军兵不血刃占据汴梁以北军事重地仲牟驿,北宋朝中上至皇帝下至小吏尽惊慌失措、方寸大乱,主和派趁机大造声势,举朝皆投降之声。金军围困汴梁一月有余,在尚未攻破东京的情况下,北宋皇室准备投降,开封下级军民却坚决要求抵抗,30万人决心参战。钦宗竟然亲自到金营求降,卑躬屈膝地献上降表,还下令各路勤王兵停止向开封进发,甚至镇压自发组织起来准备抵抗的军民。金军于是肆无忌惮地大肆搜刮,开封平民遭受了巨大灾难。第二年2月,金军废宋徽宗、宋钦宗人,另立原宋朝宰相张邦昌为伪楚皇帝。4月,金军将俘虏的两位皇帝以及后妃、皇子、宗室、贵戚等3000多人,连同大量宝玺、舆服、法物、礼器、浑天仪等开始北撤。宋朝在历史上留下了这奇耻大辱的“靖康之变”。
靖康之耻是指中国历史上的一次著名事件,发生于北宋皇帝宋钦宗靖康年间(公元1126~1127年)。主要讲了北方女真族建被金国人掠去的皇帝——宋徽宗立的金政权灭亡了北宋政权,同时也是南宋的开始。这一次事件反映了北宋皇帝的昏庸腐朽以及软弱无能。又称靖康之难、靖康之祸和靖康之变。

北宋宣和二年(1120年),宋金两国结成海上之盟,协议金攻辽中京,而宋攻辽燕京,事成之后,燕云十六州归宋,其余国土归金。后来金兵攻破辽中京,而宋朝二十万大军大败。燕京被金人所攻占,天祚帝被俘,辽国灭亡。金灭辽之役严重暴露宋军的腐败。宋廷竟要求金人履行,金人反指宋人没有履行攻打燕京的盟约。宋廷则用岁币将燕云十六州买回。1123年七月前辽国将领、金平州(今河北卢龙)留守张觉以平州降宋,事败逃奔刚成为北宋燕山府的原辽燕京,金人以私纳叛金降将为由问罪。北宋燕山府不得已斩了张觉,造成燕云十六州的汉人均感到不满。1125年八月,金国以张觉事变为由攻宋。

北宋宣和七年(1125年),金军分东、西两路南下攻宋。东路由完颜宗望领军攻燕京。西路由完颜宗翰领军直扑太原。东路金兵破燕京,渡过黄河,南下汴京(今河南开封)。宋徽宗见势危,乃禅位于太子赵桓,赵桓在哭哭啼啼中登上皇位,是为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正月,宗翰率金兵东路军进至汴京城下,逼宋议和后撤军,金人要求五百万两黄金及五千万两银币,并割让中山、河间、太原三镇。同年八月,金军又两路攻宋;闰十一月,金两路军会师攻克汴京。宋钦宗亲自至金人军营议和,被金人拘禁。


靖康之耻

元1127年,即北宋靖康二年,南宋建炎元年。

这一年,北宋帝国覆灭,南宋帝国在风雨飘摇中宣告诞生。

中国人陷入长达十余年的兵凶战危血雨腥风之中。

宣和七年(1125年),金军分东、西两路南下攻宋。

宋徽宗见势危,乃禅位于太子赵桓(钦宗)。

靖康元年(1126年)正月,金东路军进至汴京(今河南开封)城下,逼宋议和后撤军。

同年八月,金军又两路攻宋;闰十一月,金两路军会师攻克汴京。

次年三月,金军大肆搜掠后,立张邦昌为楚帝,驱掳徽、钦二帝和宗室、后妃、教坊乐工、技艺工匠等数千人,携文籍舆图、宝器法物等北返,北宋亡。

史称“靖康之变”,或“靖康之难”、“靖康之祸”、“靖康之耻”。又因靖康元年为丙午年,亦称此事件为“丙午之耻”。
“靖康之变”是指靖康年间金朝灭亡北宋的历史事件,又称“靖康之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10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