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成立后,新解放区的农民迫切要求取得土地。
2.措施: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注: 地主阶级一般指封建社会地主制经济下,凭借土地所有权,主要以地租形式剥削农民的土地所有者。封建社会中领主制经济下的一切大土地所有者,如封建领主亦称地主。]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3.结果:到1952年底,除部分少数民族[注: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指得是多民族国家中人数最多的民族以外的民族。新中国成立后,通过识别并经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共有56个。]地区外,全国大陆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
4.意义: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两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广大农[注: 读音 大农dà nónɡ 注解 1.即大司农。参考百度百科、GG百科、114百科、雅虎百科-danong]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这使人民政权更加巩固,也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
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或农业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