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始时间及地区:1978年,安徽凤阳[注: 凤阳县-凤阳县位于安徽省东北部,淮河中游南岸,北纬32°37′-33°03′、东径117°19′-117°57′。北濒淮河与五河县相望,东、南部与嘉山县、定远县毗连,西部和西北部与淮南市、蚌埠市接壤。]小岗村农民首先实行分田包产到户,自负盈亏。
3.内容: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改变经营管理方式,实行分户经营、自负盈亏等。
4.影响:农业生产得到大发展,农村开始富裕起来。随着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商品[注: 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化、社会化发展,农村乡镇企业也迅速发展起来,为农村致富和实现现代[注: 时间名词欧美所指的时间跨度为:公元后1936年(1936 AD) - 公元后1968年(1968 AD)[现代汉语规范字典] 现今这个时代;我国历史分期上特指1919年五四运动到现今这个时期;有时也指]化开辟了一条新路。
五、启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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