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会员中心 在线投稿
| 网站首页 | 中国历史 | 世界历史 | 历史名人 | 教案试题 | 历史故事 | 考古发现 | 历史图片 | 收藏 | 社会
相关文章    
您现在的位置: 历史千年 >> 教案试题 >> 历史论文 >> 正文
古希腊、古中国、古印度
唐代米国、何国疏证
第19课  俄国、日本的历
英国、奥土、 教皇国为
最新热门    
 
家国、忠孝中的两难抉择

时间:2009-7-24 13:44:12  来源:不详
道元帝想投降,所以在表态的时候,就顺着元帝的意思,说出了“不如降也”的主张。他这一说,就成了卖国求荣的千古罪人!因为,在封建伦理道德里面,可以有亡国之君,却不允许有卖国之臣,忠臣理应是为君主战死沙场的,而王褒竟然主张降敌,岂有不成千古罪臣之理乎?既然王褒主张降敌,已是千古罪臣,那么剩下的一切卖国行为也都由他来执行了!于是,当于谨要求以梁太子作为人质时,王褒只得再当一回历史的罪人,亲自把太子送到敌军之中。或许,从整个历史事件的表面记载来看,王褒是主动要求降敌的,但是,历史的真相往往是被掩盖在纷繁的表象之下的。在整个降敌的过程中,我认为,梁元帝萧绎才是降敌的最终决策者,而王褒只不过是这一政策的执行者而已。或许,在王褒的心里,他也是认同这政策的,也仅仅是因为这点认同,他才背负上了卖国求荣的千古罪名!至于《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五上记载的王褒见于谨之子写下了“柱国常山公家奴王褒”几个字,虽然我们查遍南北朝诸史,也找不到同类的记载,但是,从王褒当时的行为和心态来看,我认为司马光的臆测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二、王褒降敌的原因及心态
  
  上面探讨的主要是王褒在江陵保卫战中的表现及其降敌的经过。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王褒认同梁元帝的降敌政策,进而说出了“不如降也”的主张呢?他的这种降敌选择都受哪些因素的影响呢?我认为:
  王氏家风的影响是王褒选择降敌的主要因素。纵观琅琊王氏三百年余年的家族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琅琊王氏的代表人物大多都抱有积极进取的人世心态,具有高超敏锐的政治眼光,他们善于在易代之际,为个人和家族的发展攫取最大的利益,为了达到此目的,他们审时度势、与时推移、应时而变,甚至不惜背上“贰臣”的罪名。江陵保卫战,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是场失败的战争。王褒作为南朝负责这次抗战的主要将领之一,或许在战争的初期对战争形势还没有太清楚的认识,但是当朱买臣战败、胡僧佑战死之后,他知道梁朝战败只是早晚之事。如果他再坚持坚决抵抗,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国破家亡,甚至灭门之祸,而如果他顺着元帝的意思,主张降敌,那么就算是国亡了,他的家也还在。他虽然不能在这次降敌事件中为个人和家族的发展攫取最大的利益,但是,至少他没有愧对王氏的列祖列宗,因为他保证了家族的延续,在“国”与“家”、“忠”与“孝”的抉择中,他选择了后者。或许。在后世正统史学家的眼中,他是一个卖国求荣的千古罪臣,但是,从琅琊王氏家族发展的角度来看,他却是绝对的“忠臣”、百分之百的“孝子”。正是他的降敌主张,避免了王氏的灭门之祸。正是他宁愿当“家奴”的合作行为,为王氏家族在北朝的发展赢得了政治资本,也为王氏家族在朝能够继续成为宰相名门做出了重大贡献。其实在王褒的内心深处,他何尝不为自己的降敌行为挣扎、后悔?又有谁愿意当历史的罪人呢?但是,当真正面对抉择的时候,个人懦弱的性格和人性中顽强的求生意志相比是不堪一击的。个人的荣辱与整个家族的传延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于是,求生意志战胜了懦弱性格,家族传延打败了个人荣辱,他成为了国家的罪人,却成就了家族的繁衍;他失去了精神的崇高,却得到了肉体的残延。降敌,表面看来是一个历史事件,向我们展现的却是诗人内心痛苦的灵魂挣扎。 

  六朝士风的影响是王褒选择降敌的重要因素。六朝是我国朝代更迭非常频繁的时期,也是我国忠君观念最为淡薄的时期。在士族们看来,朝代的更迭只不过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权力斗争的结果。曹魏经由篡汉而来,司马氏则因篡魏而有晋,接下来的刘、萧齐、萧梁,也无不是经由杀戮或篡夺而建立。所以。现实的政治斗争并非如儒学先圣所说的那样具有鲜明的正义与非正义之分。在门阀制度已经成形的南朝,世家大族为了维护门第,只要在易代之际,弃暗投明,以家族利益为重,处理好与新王朝的关系,就能继续享有他们的政治特权。所以他们无须留恋旧政权,在新兴政治势力与旧皇权发生冲突时,他们也往往是从家族利益出发来考虑站在哪一边,而不受忠君观念的束缚。因为,凭着家族的门第,在新的王朝下他们照样可以“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对于六朝士族这种先家后国、重孝轻忠的观念,史学家们早已有过许多精辟的探讨和批评:萧子显的《南齐书·王俭传》说:“主位虽改,臣任如初。自是世禄之盛,习为旧准,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Copyright 2006-2009 © www.lsq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历史千年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