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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中国考古学家类型学研究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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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47:3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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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宽扁长方形—正方形—高扁长方形—正梯形的顺序用01至99加以区分。首先,每种器物外轮廓的基本形态以三位代码的形式标记识别,编码打破了整体器形的限制,如在三足目中305、313、325、368都是鼎形器,中间的310却是爵形器,这种编码的实质是对器物形态分类的一种管理手段,而不是对器形整体演进的排序。其次,同一序数标记的器物,以更细致的外形要素的特征,特别是通过测量和计算得出的数据作为区分型别的指标。如248式觚形器,用腹径比体高的百分数得到高宽指数,数据区间为10.4至30.48,每进五点即设一个新型,由此得到P、Q、R、S、T由粗矮至细长五个型别。这种用数据的区间范围划分型别进行分类的方法,和自然科学研究的分类方法颇为类似,比如按光波的波长由长到短分为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三类。李济称:“这样分目排列的办法只具有一个极简单的目的:便于检查。至于这个排列的秩序是否可以看出形态上的关系出来,却是另外的问题”。举个例子,如M388出土的觚形器标记为248Q,其中第一位数字(2)和第二、三区位的数字(48)均为序数,第四位罗马字(Q)为型别。 依据这样的分类方法,他将76件青铜容器进行了分类,分类系统见上页表。 表2 目 序数区间 个数比例% 序数 器形 型 圜底目 000—099 1.31 092 斗型器 平底目 100—199 2.62 102 锅形器 192 罍形器 203 盘形器 G 242 尊形器 248 觚形器 P Q R S T 250 方彝形器 圈足目 200—299 44.74 256 甂形器 273 觯形器 277 卣形器 R F 279 壶形器 283 矮体圆肩瓿形器 290 高体方肩瓿形器 305 圆底圆锥状实足,鼎形器 310 爵形器 A B C D E G H J 313 圆底圆柱状实足鼎形器 318 圆底圆锥状实足鼎形器 325 分裆曲底原顶状实足鼎形器 368 圆底圆锥状空足鼎形器 三足目 300—399 47.38 342 圆底,双鼻,圆柱状实足,盉 形器 375 空心透底,扭角羚角尖状 足,斝形器 376 不透底,扭角羚角尖状足, 斝形器 F H G 386 甗形器 410 似三足目爵形器结构 四足目 400—499 3.95 476 似三足目斝形器结构
苏秉琦《陕西宝鸡县斗鸡台发掘所得瓦鬲的研究》,是以北平研究院1934年和1935年第一、二次发掘所得的瓦鬲以及同时期在陕西采集购买的瓦鬲为研究对象的论著。其中的第二章“斗鸡台墓地所出瓦鬲的研究”是斗鸡台40座墓葬出土以及当地民间收集的59件瓦鬲的类型学研究。 该文对于墓地出土的瓦鬲,首先根据南北向仰身葬和东西向屈身葬将瓦鬲分为两组;与此同时依瓦鬲的领、足等等外形特征,纹饰特征, 制作所需的工艺手段分为三种类型:南北向仰身葬的墓中出土的瓦鬲,包括三种类型,分别用字母A、B、C表示;而东西向屈身葬的墓中只出土一种类型,用a表示,与前一组的A类型相比虽然造型风格不同但制法基本相同,因此作者认为二者属于同类型的不同支派。墓葬依瓦鬲的分类分为四组。 在此三个类型的分类基础上,作者加入斗鸡台村征集的一件瓦鬲,另辟一类,共四个类型的瓦鬲,与瓦鬲分类与墓葬分组相互对应关系如表3所示。在类型之下,作者又对部分类型进一步分组。 表3 瓦鬲类型 符号 墓地分组 葬俗 第一类型 A 第一组 南北仰身 a 第四组 东西屈身 第二类型 X - - 第三类型 B 第二组 南北仰身 第四类型 C 第三组 南北仰身
表4 器物命名 《陕西宝鸡县斗鸡台发掘所 《瓦鬲的研究》 得瓦鬲的研究》类型符号 类型符号 袋足鬲 A A 联裆鬲 X B 折足鬲 B C 矮脚鬲 C D
第一类型A种鬲,根据有无附件、附饰,分为A[,1]、A[,2]、A[,3]三组。 第三类型B种鬲,根据高阔比例和高低顺序,分为B[,1]、B[,2]、B[,3]三组,以表明B种鬲“主要变化倾向的连续性与阶段性”。 第四类型C种鬲,根据袋足占通高的比例由大到小分为C[,1]、C[,2]、C[,3]三组,用以区分制作年代的差别。 苏先生首先从全器的结构和腹足的形式即基本形制特征研究如何分类,继而提出从产生原型去探讨不同形制陶鬲谱系的问题。后来他在《瓦鬲的研究》一文中又对这四个类型鬲的相互关系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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