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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 焚书坑儒 的悲剧剖
 焚书坑儒 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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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新说

时间:2009-7-24 13:49:06  来源:不详
上。
秦始皇在“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之后,“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虽属冠冕堂皇的门面话,但儒生和方士事实上确实还是相当自在甚至可以说很活跃。公元前212年(秦始皇35年),秦始皇羡慕长生不死的“真人”,用侯生、卢生等方士以求灵芝仙药。方士以无法交差而“亡去”。“始皇闻亡,乃大怒曰:‘……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史记·秦始皇本纪》)
同样值得细细分析的一次事件。首先,令秦始皇愤然的候、卢、韩、徐诸生皆是方士。被逮着的诸生及其“传相告引”而供出的“犯禁者”中或有些是儒生,但确确实实司马迁时代,并没有“坑儒”一说。《史记·儒林列传》明言:“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其次,方士以所谓仙药诱惑人主并造谣诽谤,罪当杀。“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处置亦未见得有什么特别过分处;如果我们同样相信《史记》的话,比起长平之战大将白起坑杀40万降卒来,堂堂始皇帝坑杀460余人又算得了什么。
既然是两个实际影响并不算太大的事件,为什么会给国人世人如此深刻的印象,以至固定地作为文化摧残的象征符号?我一直怀疑有人作了手脚,进行了故意的夸大。
  
二 
首先应该考察的是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正是司马迁最早把两个事件联系在一起。
司马迁本人“年十岁则诵古文”,为太史令又“由石室金匮之书”,他学《书》从孔安国,《诗》当宗今文,《春秋》主公羊学,其父又是杨何《易》的传人,焚《诗》、《书》之痛在司马迁时代已经消释。至于“坑术士”,且不说主要的肇事者事发之前早就逃亡,坑杀的460余人也是多在咸阳。再者说秦始皇不久下世,秦二世时天下纷乱,很快秦亡,秦针对方士的报复再也看不出还有些什么。相反,最近在湖南、湖北大量出土的秦汉简帛中日书、式法之类的方术书特别的多,说明坑术士对楚地流行方术没有什么不利影响;很多简帛延用楚系文字,甚至表明秦灭楚也未完全消弭楚地方性格的存在。
实际上,根本上戕害了文化的是秦严厉实行的以吏为师、严禁私学的文化专制政策。颜之推对此或有所察觉,《颜氏家训·书证》:“史之阙文,为日久矣;加复秦人灭学,董卓焚书,典籍错乱,非止于此。”说董卓“焚书”而秦“灭学”,其有意乎?法家倡导并推行了以吏为师、严禁私学的文化专制政策。商鞅将《诗》、《书》、礼、乐看成是病国之虱,以为国家必去虱才可富强。(《商君书·去强》、《商君书·靳令》)韩非子完整提出了法、术、势一整套强化君主统治的理论,站在极端扩张君主权力和威势立场上的韩非子激烈反对“藏书策、习谈论、聚徒役、服文学而议说”的“学士”,“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时而至,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韩非子·显学》)“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
西周时,学在王官,各种知识都掌握在官府中,同各种官守之职的实践活动相联系;教育只在贵族中进行,各项专门的技艺在王官职掌的职业内部传承。孔子创办私学,有教无类,从而开创了传播知识、普遍教育、自由学术的新时代。其后,原来有各门王官之学渊源的诸家纷纷办学授徒。春秋战国“礼崩乐坏”,各诸侯国为图王霸称雄而革新变法;而乱世之际,各家各派之思想学说又都特别重视国家政治思想,因此备受君王重视。诸子百家以此而兴。
齐国的稷下学宫最生动反映了诸子百家各种学说争鸣的盛况。田齐桓公午光大齐桓公小白设“庭燎”、“啧室”之美,更设稷下学宫;齐威王、宣王礼贤下士,包容百家,言论学术充分自由,齐国也因此步入最强盛时期。儒、道、名、墨、法各家学者云集稷下,著名学者如淳于髡、彭蒙、田骈、尹文、邹衍、接子、田巴、鲁仲连、慎到、研、环渊,晚期的荀子曾三为祭酒。稷下学者在互相探讨、争论中,直陈己见,博采它长,学术自由而昌盛。
惜乎齐之亡于秦。秦国任用法家,法家专制集权、钳制思想的政策对于战时经济和军事来说行之有效,秦始皇在统一天下后很自然地继续延用法家治国,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吏为师、严禁私学的文化专制政策。而对此政策负有根本责任的韩非子、李斯竟然就是提倡诵《诗》、《书》隆礼乐的稷下祭酒、儒学大师荀子的学生。法家主张法今反对法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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