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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 综括上述,我们可知运河自唐末起曾经长期废弃不用,其中一部份甚至溃决变为污泽;其后到了后周显德年间,世宗平定淮南,打通运河,并加以开浚,才奠定了运河复航的基础;及北宋开国,运河遂重新成为连系军事政治重心的北方和经济重心的南方的大动脉。北宋立国的政策,因欲避免唐末五代藩镇之祸,以中央集权为主。因为实行中央集权政策,政府须集重兵于中央,以提高中央的威望。中央驻兵既然很多,对于粮食的需要自然增大。为著要供应钜额的粮食,政府不得不放弃建都于形势险要而漕运不便的洛阳和长安,而以处于运河旁边,南方米粮较易大量运到的汴京为首都。由此可知,北宋中央政府的驻在地点,实为运河所决定。自此以后,由于转般法的采用,运河每年北运的几百万石的米,和为数甚大的其它物资,构成中央政权赖以支持的柱石。不特如此,运河年年向北输送的钜额物资,除用来支付汴京军政各费外,其中一部份又再向北转运往河北等地,以满足因防御外患而起的军事上的需要;此外又有一小部份运往山东一带,以作赈饥之用。由此可见,运河与北宋立国的关系所以这样密切,主要由于它军事政治重心和经济重心连系起来,从而发生一种力量,使北宋帝国在当日国际斗争的战场上能够长期站立得住。 第八章 北宋帝国的崩溃与运河
到了北宋末徽(1101─1125)钦(1126─7)二宗时代,由于种种的原因,运河却渐渐丧失它这种连系南北的作用,以致中央政府不能得到江淮物资的大量接济,而北方和西北的国防上的需要也无从满足。 北宋末年运河所以不能充份发挥它的作用,主要由于自唐代裴耀卿改革漕运以来久已实行的转般法的废弃。崇宁三年(1104─5)政府改行直达法,即不顾沿途所经河道深浅的不同,由东南六路用船一直把米运往汴京去。这时政府所以把转般法改为直达法,主要由于发运司籴本的消失,和食盐专卖法之改为钞盐法。上面曾说,转般法所以能够有效的运用,因为发运司备有钜额的钱,在农产丰收的时间和地点用来收买米粮,以便当各路因歉收而不能照规定时间把米运到真州等地的转般仓,而运河水长通航的时间刚刚来临的时候,仍然有米运往汴京去。及崇宁初蔡京执政的时候,其亲信胡师文为发运使,却把这一大笔原来用作籴本的钱作为羡余来献给政府,以致此后发运司没有钱籴米来代发,复次,当转般法实行的时候,政府在食盐方面又采取专卖政策来与之配合,故由各路运米到真州的船只,把米卸下以后,又可装盐回去销售。及崇宁二年,蔡京却把食盐专卖法改为钞盐法(或曰通商法),规定商人在汴京“榷货务买钞所”用钱买到盐钞后,便可到产盐地换取食盐,而转运往一定的地点来销售(《宋史》卷182)。这样一来,商人既然代替政府来贩运食盐,由各路运米到真州去的漕船,在归途中便只好空船行驶了。这未免太不经济,故转般法有改为直达法的必要。 直达法实行后,漕运的成绩却远不及过去转般法那样优良。东南六路与汴京的距离远较与真州等地的距离为远,而长江运河水道的深浅又各有不同。在这一段绵长的路途上,船只航行所费的时日自要加长,每年往返的次数自要减少,至于政府对于沿途航运的督察管理则非常困难。这样一来,运河的运输量自要因种种流弊的发生而激减。其中最大的一点,是漕运人员在路上稽留住滞,以盗卖他们船中所运的米,盗卖完了,便把船只凿沉,一走了事。复次,随著直达法的实行,运河沿线因储水而设立的水闸,开闭没有节制,结果运河又常因水浅而阻滞船只的航行。因此,自直达法实行后,运河每年由南方运往汴京的米粮,数量要大为减少。 约在上述直达法实行的期间内,运河又另外发生其它事件,足以影响到运米额的锐减。这时徽宗正在汴京大修延福宫艮岳,以供享乐之用。为著要满足他的政治野心,蔡京的亲信朱#遂在苏州太湖一带大规模的搜集奇花异石,运往汴京,以取得徽宗的恩宠。因为这些花石的运输,政府特设进奉局于苏州,让他主持其事。他运输花石所用的船只。多特势取自原来运米的漕船,故此后供运米用的漕船便要大减。不特如此,当日的花石纲船既然大规模的纵横拥挤于运河上,这些剩下来运米的船只,在那里航行自然要大受阻碍。因此,除直达法的流弊以外,再加上花石纲的骚扰,运河每年的运输量更要激剧减小。 根据上述,我们可知宋末徽宗时代的运河,一方面由于自唐以来久已实行有效的转般法的废弃,他方面由于花石纲的阻扰,每年由南方向北输送的物资,数量要远较以前为少。其后到了钦宗靖康年间,当金人入侵的时候,汴京因被围攻,漕运自然不通。再往后,运河上游的堤岸又因被盗贼破坏而溃决,以致河水干浅,阻滞了漕运船只的航行。因此,自徽宗以来运河每年运输量越来越小的情形,到钦宗时代遂更为严重,从而汴京及其它北方各地遂得不到江淮物资的充份接济。 当日政府蓄聚的财赋,主要来自江淮各地。程异被任为盐铁转运副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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