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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半个世纪日本研究魏晋南北朝隋唐史的最新总结—读《魏晋南北朝隋唐时代史的基本问题》

时间:2009-7-24 13:54:34  来源:不详
化了。
   宫川尚志则有意识地将六朝中世说加以发展,他从政治、社会、文化以及宗教等方面展开了论述。此外,宫川尚志还将这一时代看作是可以和欧洲基督教世界相比的宗教时代。宇都宫吉则在《东洋中世史的领域》中使用了“自律性”一词来表述六朝的时代格,他认为每个时代都有时代的人格,并将其命名为时代格。他将秦汉的时代格规定为“政治性”,而将六朝的时代格规定为“自律性”,并认为,既是六朝时代的发展又带有几分回归秦汉时代倾向的隋唐时代是“政治性”与“自律性”的综合。所谓“自律性”,就是说存在与运动的契机潜藏于其内部。宇都宫清吉指出,中国中世的起始在秦汉,终结在隋唐,而其中最具有中世特点的性格是六朝的“自律性”,体现这种“自律性”的则是贵族阶级。从
这个意义上说,六朝贵族与以皇权为中心运作的“政治性”不同,它是立足于独立的权威之上的。
   虽然京都学派探索的角度是多方面的,但是他们都认为魏晋南北朝社会以贵族阶级为中心创造出了与运用皇权进行管理的体制水平截然不同的局面,并且成了社会的主体。与京都学派相反,历史学研究会派是从与秦汉的连续性来理解魏晋南北朝的。战后最早提出这种见解的是前田直典。他认为,六朝时代的大土地经营中的主要耕作劳动力并非农奴,而是奴隶;而且,均田农民也非国家的农奴,他们是半奴隶性质的存在。也就是说,私有土地和国有土地双方都在依靠奴隶制劳动经营。于是,他将这一时代列入了古代的范畴。
   50年代,西嶋定生就私人经营中的奴隶制进行了更加具体的论述,提出了中国型奴隶制的构想。掘敏一则把均田制看作中国古代奴隶制的最终形态,并认为由于古代奴隶制的解体而展开的佃户制是封建的土地所有制。这样一来,将唐宋变革说成是从古代奴隶制社会向中世封建制社会转变就顺理成章了。于是,截止于唐代划归古代的分期说便宣告成立。
   但是,50年代后期,西嶋定生自己撤回了他的奴隶说,从而引起了历史学研究会派说的全线崩溃;不过,随后又被西嶋定生用个别人身支配这一概念重建起来。西嶋定生的新的概念认为国家等于皇权,它从人身上掌握着每一个人民,从而形成汉代的基本的阶级关系。这种体制可以理解为所谓总体奴隶制的变种,但并没有将它定为奴隶制,而是当成了一种独特的古代帝国统治体制,从而强调了中国古代帝国时代的固有特性。堀敏一后来也对这一课题加以探索,从而指出,隋唐的所谓均田体制是将因汉帝国崩溃而一度遭到削弱的个别人身支配在以后的过程中又重新建立起来的体制。堀敏一在60年代至70年代之间得出的见解,集中地体现在《均田制的研究——中国古代国家的土地政策与土地所有制》一书中。他的一贯思想,是把国家权力与自耕农的关系作为基础来把握自秦汉至隋唐时代的,并在这一意义上将该时代定为古代。
   要之,在是否承认秦汉向魏晋南北朝过渡的过程中存在着时代上的质的变化,京都学派与历史研究会派之间存在着截然对立的观点。它们的分歧在于,把魏晋南北朝贵族看作位于皇权外侧而超越了皇权的权威呢,还是把它看作最终包容于皇权之内的官僚的一种形态。前者以中世纪贵族政治来表述是恰当的,后者则可以归结为古代专制政治。这一争论不仅如今仍然具有现实意义,而且讨论得还并不十分透彻,然而在80年代以后却被束之高阁了。
   如所周知,魏晋南北朝贵族制的基础是身分制,而这一身分又是皇权所不能改变的。然而,从哪里去寻找魏晋南北朝贵族阶级自立的根据呢?从宫崎市定的研究来看,乡品才是赋予魏晋南北朝贵族以官僚资格的制度上的根源,而乡品的依据是所谓的乡论。川胜义雄的中世论的核心也是对于当时的社会舆论给予强烈的关注,他用社会史的手法推导出了魏晋南北朝贵族制的形成史。乡论在地方社会乃至中央政界的各个层面都在发挥作用,川胜义雄把这一现象称作乡论环节的多层结构,它在九品官人法中作为一种制度被恰如其分地纳入官吏任命法中是顺理成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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