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试论隋与唐前期中央文官机构文书胥吏的组织系统 |
|
时间:2009-7-24 13:55:16 来源:不详
|
|
|
关于北齐中书主书,《隋书》卷二七《百官中》754页、《唐六典》均记“十人”,而《通典》卷二一《职官三·中书令》568页,记北齐置主书“十八人”。未知孰是。 [28] 内史主书,《唐六典》卷九《中书省》,277页记隋主书、主事均为“正第九品上”,因主书地位高于主事,所以可能有误。《隋书》卷二八《百官下》,788页,《通典》卷三九《职官二十一》,1078页均记主书为“从八品上”。今从《隋书》。 [29] 《唐六典》卷九《中书省》,277页主事条注“陈氏及后魏北齐不置”。 [30] 《隋书》卷二七《百官中》,753页。 [31] 《唐六典》卷八《门下省》,245页主事条注,《隋书》卷二六《百官上》,735页。 [32] 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363页注⑤。 [33] 《陈书》卷三一《任忠》,415页;《陈书》卷十四《衡阳献王昌》209页,《资治通鉴》卷一六八,5204页此条胡注曰:“主书及中书舍人,皆当时要近之职也。” [34] 《隋书》卷二八《百官下》,793页,《唐六典》卷九《中书省》,277页主事条注“隋初,诸台省置主事令史,皆正第九品上。”此处虽云“诸省”,但据《唐六典》卷十《秘书省》,298页主事条注,秘书省主事为唐置,所以此处“诸省”理解为三省似更为准确。 [35] 《通典》卷二二《职官四》,608页。 [36] 《旧唐书》卷六六《杜淹》,2471页“邸怀道”。《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显庆一二九“樊(宽)君墓志”,311页“樊匡”;图版见《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四册,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年,33页。《隋书》卷八二《南蛮·赤土》,1834页“常骏、王君政”。 [37] 《通典》卷二二《职官四·历代都事主事令史》609页,“北齐尚书郎判事,正令史侧坐,书令史过事”。《太平御览》卷二一三《职官部一一》1019页,令史条引《北齐邺都故事》同。《北齐书》卷三八《赵彦深》505页,记其在东魏时,尚书令司马子如“用为书令史,月馀,补正令史”,可为旁证。 [38] 《隋书》卷二六《百官上》,721页。《梁书》卷四一《刘览》,592页,“除尚书左丞,性聪敏,尚书令史七百人,一见并记名姓”。与此相差颇大,未知孰是,今暂且从《百官志》。关于品位,见《隋书》卷二六《百官上》,735页。 [39] 《唐六典》卷八《门下省》,245页甲库令史条注:“晋置门下令史,品第九。宋及梁、陈同晋氏。”《隋书》卷十一《礼仪六》,227页记“门下书令史”。 [40] 《唐六典》卷九《中书省》,277页令史条注“陈氏中书吏不置令史”, 《隋书》卷二六《百官上》,742页。 [41] 《唐六典》卷一《尚书都省》,12页令史条注。 [42] 《唐六典》卷八《门下省》,245页甲库令史条注;同书卷九《中书省》,277页令史条注。 [43] 《隋书》卷二八《百官下》,794页。 [44] “吏部主事”的史料略有分歧。《唐六典》、《新唐书·百官一》均记吏部主事四人,但《旧唐书·职官二》未记吏部主事。由于《旧唐书》主要体现唐前期情况,那麽这是否意味着在唐前期某段时期不置吏部主事呢?我们认为不能这样理解。吏部主事在诸主事中是相当重要的职位,《隋书·百官中》明确记载北齐有吏部主事令史,隋唐志书中也没有其被废或重置的记载。在隋朝,据《旧唐书》卷六六《杜淹》2471页,“(邸)怀道在隋日作吏部主事,甚有清慎之名”。又《唐代墓志汇编》,咸亨○○二“唐故刘(德闰)公墓志铭”,510页,图版见《隋唐五代墓志汇编》,洛阳卷第五册87页,记:“夫人隋吏部主事郑毗沙之女。”由邸怀道、郑毗沙二人曾任吏部主事,可知隋设有吏部主事无疑。唐初,《通典》卷二四《职官六·御史台》676页,主簿条云:“武德末,杜淹为大夫,以吏部主事林怀信为之。”《八琼室金石补正》卷三十,文物出版社,1985年,201页上,洛阳“龙门山造像三十九段”中有高宗“永徽四年(653)四月八日,吏部主事许思言为母杜氏敬造像一铺”。武周时,据《太平广记》卷二五八《台中语》,中华书局,1995年,2014页引《朝野佥载》,又有“吏部主事高筠”。由此,不论其数量多少,基本可以断定吏部主事一职在唐前期是一直存在的,所以,《旧唐书·职官二》缺“吏部主事”为漏记。 [45] 《唐六典》卷十《秘书省》,298页主事条注:“皇朝置”。 [46] 《唐六典》卷十一《殿中省》,323页主事条注。 [47] 《唐六典》卷十二《内侍省》,357页主事条注。 [48] 谢保成《<旧唐书>的史料来源》,载《唐研究》第一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