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劳动国防委员会关于制止难民流窜的决议 6月1日 劳动国防委员会关于成立金属丝贮备清查委员会的决议摘录 6月1日 关于国家珍宝库案写给格·伊·博基的信 8月9日 人民委员会关于把外国人驱逐出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境的法令 8月29日 人民委员会关于外国商船人员检查办法的法令摘录 10月6日 [30]《国防委员会关于辅助兵部队决议》《苏维埃法令汇编》5卷,508~500。 [31]《劳动国防委员会关于改组共和国内务部队决议》, 《列宁论肃反委员会》232页。中央党务档案馆2号令,1号目录16890号卷,《列宁论肃反委员会》483页。 [32]全俄肃反委员会1920年9月13日122号令 [33]全俄肃反委员会1920年12月1日149号令 [34]全俄肃反委员会1921年1月4日9号令 特别处 13科针对波罗的海各国、芬兰、波兰、罗马尼亚 14科针对东方国家 15科针对大协约国各国 16科针对军队内部反间谍机关 保密处 1科针对无政府主义者 2科针对孟舍维克 3科针对右派社会革命党 4科针对右派政党 5科针对左派社会革命党 6科针对宗教? 7科针对各类派 8科针对情报科 9科针对犹太反苏维埃 [35]全俄肃反委员会1921年1月25日19号令 经济管理局 1科交通人民委员部 2科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 3科外贸人民委员部,租让委员会 4科陆海军特命令权代表机关 5科邮电部门 6科黄金、外汇、贵重物品 7科教育人民委员部,中央出版发行处 8科粮食人民委员部 9科陆海军粮食供应总部 10科中央消费合作总社 11科卫生人民委员部 12科农业人民委员部 13科财政人民委员部 14科陆军人民委员部 [36]全俄肃反委员会1921年4月1日91号令 [37]全俄肃反委员会1921年1月28日22号令 [38]〈〈俄共(布)中央政治局关于全俄肃反委员会的决议草案大纲〉〉 1921年12月1日 第一,缩小职权。 第二,逮捕权还要缩小。 第三,期限少于一个月。 第四,加强法院或只经过法院。 第五,名称。 第六,经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使情况大大缓和一下。 [39]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下午会议82号记录,1921.1 听取事项: 关于全俄肃反委员会(加米涅夫、捷尔任斯基同志)。 决议事项: 指定由加米涅夫、库尔斯基和捷尔任斯基同志组成委员会,在5天期限内讨论这一问题。 给予委员会的指示是: 甲)缩小全俄肃反委员会职权; 乙)缩小逮捕权; 丙)一般案件审理规定为一个月; 丁)加强法院; 戊)讨论关于改变名称问题; 己)起草并经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一个关于改变做法使情况大大缓和的总规定。 [40]《列宁全集》33卷147~149页 [41]1921.12.30《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295号,《列宁论肃反委员会》633页。 [42] 俄共(布)中央政治局会议第91号――记录摘录 为了执行第九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决议],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 1)撤销全俄肃清反革命、投机倒把和渎职行为非常委员会。 2)一切反对苏维埃制度的犯罪案件或要求苏维埃法律解决的案件,均分别由革命法庭或人民法院经过审判程序予以解决。 3)在内务人民委员部编制内设立内务人民委员部国家政治保卫局。国家政治保卫局在内务人民委员及其由人民委员 << 上一页 [11] [1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