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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4位状元的家世看唐代科举的实际选才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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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24 13:57:1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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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小而唐代又不怎么重视状元罢了,上述前5类家世较显赫者中就多半祖辈、父辈或兄弟辈在新、旧《唐书》中有传,而其本人则只字不曾被附带提及。其实上述74人中,新、旧、《唐书》均有传的只有15人:王维、孔纬、孔敏行、李固言、李程、陆扆、柳公权、柳璟、张又新、常衮、郑颢、崔元翰、崔昭纬、崔液、贾餗;仅在《旧唐书》中有传的2人:张正甫、裴俅(附裴休传后);仅在《新唐书》中有传的5人:韦瓘、苏检、孙偓、杨凝、班肃。三者合起来共22人, 可见能否留下姓名与家世资料跟其家庭出身没有直接的关系。 这74位状元的家世资料又可以近似地表明:唐代的科举考试主要是在社会上层中选拔人才,中层的都很少,更不用说下层了。这很容易理解:科举制是对魏晋以来“九品中正制”,即世家大族垄断政权的改革,这种改革的真正到位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唐代科举尚处于初期摸索阶段,必然遇到巨大的阻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得利益者(即掌权者)不可能将于己不利的科举考试看得很神圣,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有意无意地在制定有关章程时留下一些余地,不糊名,甚至不硬性规定非依考卷的好坏决定取舍与名次不可。这不甚严格的制度执行起来再打些折扣,于是朝里有人好做官,朝里有人易争先,朝廷的科第往往可以公开送人情[35]。所以上述归氏、孔氏、赵氏、崔氏、郑氏等家族出状元都是一窝一窝的,中下层读书人自然难以争先,甚至难以录取。 可以说,唐代科举考试的实质只是上层社会内部的权力再分配,是上层社会中的庶族从豪族手里分权,远不是真正的“广开才路”,在全会社范围内挑选人才。所谓“为国选才”几乎只是一句空话。直到宋中期以后,原先的世家大族经唐末、五代及宋初屡次改朝换代的打击,势力被严重削弱,已经难以左右局势,中下层出身的官员影响越来越大,科举考试的制度才日趋严密完善,有“殿试”、“读卷”、“糊名考校”、“分房阅卷”、“公立甲次”等措施,而名次的确定又有“初考”、“复考”、“详定”3道关,且有宗室一般不许参试,高官及考官若有子弟或亲戚参试要回避,不得过问考试之事,并另设试场、另定名额、分别录取等规定,这些规定都能得到较好的执行,宋代状元中就没有宗室子弟(北宋末年,朝纲不振,徽宗的儿子赵楷也参加科举考试,这已经是极其特殊的现象,但他在糊名阅卷的情况下被定为状元,拆封后还是被换了下来),也没有一例当朝宰相的直系亲属,考试时有直系亲属任四品及以上官职的也非常少。而且科举考试已成为挑选官员的主要途径,举国上下都把科举考试看成至关重要的事,即使是名人之后也得凭实力参与竞争,任何“开后门”的做法都被认为是严重犯罪行为,选才的范围才逐渐扩展到中下层[34]。 [注释] ①官员的品级综合参照《旧唐书·职官志》、《新唐书·百官志》及《历代职官表》等,有不同说法者则从众。
参考文献 [1]周腊生. 《登科记考》所载唐代状元正补[J]. 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1,(3) [2](宋)欧阳修,宋祁撰. 新唐书·宗室世系表(二十五史本)[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 [3](五代)王定保撰. (清)王文濡辑. 唐摭言(影印《说库》本)[M]. 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 [4](唐)范摅撰. 云溪友议(笔记小说大观本)[M]. 南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卷二). [5](清)徐松. 登科记考[M]. 北京:中华书局,1984. [6](清)岳浚,法敏修. (清)杜诏,顾瀛纂. 山东通志[M]. 雍正七年修锓,乾隆元年刊,(卷一五). [7](清)潘相纂修. 曲阜县志(乾隆)[M]. 台湾学生书局1968影印,(卷四二、八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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