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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启泉:有效教学研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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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启泉:怎样理解《历史课程标准》

时间:2009-10-18 17:17:31  来源:钟启泉
 

怎样理解《历史课程标准》
——华东师范大学钟启泉教授访谈


编者按:本刊与《中学历史教学》杂志近来连续发表了人民教育出版社马执斌编审与华东师大聂幼犁教授及其一些中学教师的争论文章。由于问题涉及对新课程改革的理解,我们特意采访了课程专家钟启泉教授。此次基础教育的改革不同以往。有人统计说,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基础教育曾提出过七次改革。以往的改革无论多少次,都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高度集中管理体制下的基础教育模式。中学历史教学长期以来在“一纲一本”的影响下,教师在教学中的创新很有限。此次课程改革,尽管问题很多,但方向无庸置疑。而要真正理解新课程改革,从学科来说,要从正确理解《课程标准》做起。如果用旧的观念理解《课程标准》,则在实践中必然是“穿新鞋走老路”。目前,在试行高中新课改的四个省区中,就出现了类似现象。因此,马聂之争绝不是个别现象。读读钟先生的解释,有些问题就不必再争了。

 


   安:钟教授,您好!受《历史教学》杂志的委托,在此向您请教有关历史课程标准的几个问题。国家课程标准是整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系统工程的重要枢纽,是新课程的重中之重。自2001年夏教育部印发18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稿)以来,随着课程标准实施的深入,人们对课程标准的认识也不断深化。最近一段时间,有关课程标准的讨论再度兴起,这当中首要的问题是对标准文本的深层质疑。您作为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工作组的组长,直接指导过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制定。您能否就课程标准中“课程目标”与“内容标准”的关系作简要阐述?您认为内容标准的“标准”应该怎样理解?


  钟:好的。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编写的各科课程标准,大都采取前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和实施建议这一框架陈述,《历史课程标准》也不例外。以《历史课程标准(7~9年级)》(实验稿)为例,“课程目标”部分规定了学生通过初中历史课程学习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三个方面应达到的总体目标。而“内容标准”则按照学习板块和学习主题阐述学生在不同阶段应实现的具体学习目标。对于学生的学习结果,用尽可能清晰的、便于理解及可操作的行为动词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方面进行描述。换句话说,课程目标所要表达的是通过历史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知道什么,理解什么和做到什么。历史课程目标是选择历史课程内容、展开历史课程实践以及评价历史课程的依据。内容标准并不是罗列学生学习的具体内容或者规定历史学科所涉及的知识点,而是指明这些知识点所包含、反映、支持的历史课程目标。因此,它与课程目标一样,阐述的是学生通过学习能够知道什么,理解什么和做到什么。所不同的是它所阐述的目标具体指明了学生的学习行为和过程,能够为教师“教什么”和教材内容的编写提供依据。课程目标与内容标准是相互关联的,内容标准是课程目标的具体化,它为目标的实现提供具体的支撑。同时,课程目标的指向性必然影响内容标准的执行和落实。对课程实施而言,这两者是不可或缺的。


  内容标准描述的是学生应该能够认识和做的事情,因此它是对全体学生共同的、统一的基本要求。它对历史学科具体的知识点不作过多、过细的要求,允许在“避免专业化、成人化倾向”的前提下,各地适当增加一些“内容标准”之外的知识,也可在呈现方式上有所区别。以利于因地制宜,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水平的学生的需求。庄子曰:“始生之物,其形必丑。”历史课程标准的“内容标准”部分难免存在不足和缺陷,因此,还需要不断地在实践中加以检验,予以修订。

 


   安:有人说:“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都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指导教学的法律性文件,课程标准比教学大纲具有更严格的规定性。”您如何看待这种观点?您认为课程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吗?


        钟:首先应当澄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虽然都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的,是政府行为,但两者的开发运行机制却大相径庭。教学大纲是一种计划式的纲要,它是模仿苏联的模式建立起来的,集中反映了一种“集权化”的课程开发体制。教学大纲由中央教育部门委托有关单位制订,课程的开发以及教材的编写与出版也由专门的编辑机构负责,这种高度集权化的体制在发挥一定功能的同时,对复杂问题所做的简单化处理,必然会派生出一些弊病。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制定课程标准时引进了竞争机制,通过竞标的形式,让更多的人来参与制定课程标准方案,由教育部负责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决定由谁来制订课程标准,课程标准制订后再由教育部对其进行审定,批准后方可颁布。


说到“法律效力”,我认为这两者都不具备。先说教学大纲,教学大纲针对学科,规定了教学的具体内容、顺序及其要求,是对各学科教学进行规范的纲领性文件,其主要任务是指导教学工作的开展。由于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是教材、教学和评价的最高要求,教师往往因害怕“超纲”而不敢越雷池半步。因此有人会把它误解为是“法律性”文件。实际上教学大纲的问题也在于此,由于它对教材编写、教师教学和学业评价的影响是直接的、严格控制的、硬性的,往往会带有过强的约束力,这极大地限制了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创造性,教师没有发挥的余地,而且对教材的多样化发展也没有留下足够的空间。

 
    相对于教学大纲的刚性来说,弹性的课程标准更不可能具有法律效力。首先,课程标准所提出的是最基本的课程目标,是所有学生都能达到的目标。也就是说,国家课程标准中只规定最低限度的标准线,作为衡量历史教学是否达到义务教育目标的一个尺度。但在实际的教学和课程改进中允许超标。其次,课程标准还充分考虑了在实行三级课程管理体制的背景下,国家、地方与学校三者之间的关系调控问题,把论述的重点放在对国民素质的基本要求上,而不是对课程内容作出具体规定。这有助于不同地区依据自身的情况开发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程。这样的设计便于教师增强课程意识,拓展课程资源,创造性地开展教学。再次,由于没有像教学大纲那样固有的内容要点,以课程标准作为教材编写的基础才可能真正实现教科书风格的多样化,避免教科书的雷同或“克隆”现象。课程标准为教材编写和教师教学留下了一定的创造空间,因此它对教材编写、教师教学和学业评价的影响是间接的、指导性的、启发性的,这也正是它的优点。

 

 


    安:《历史课程标准》倡导学生开展探究式的学习,有人担心课程标准的“内容标准”会与学生的探究之间发生的矛盾?可否就这一担心作些评论?另外,初高中的《历史课程标准》解读都谈到要纠正狭隘的民族主义观念,树立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国际意识和跨文化意识,您认为应该如何培养学生的这一意识?


    钟:首先,第一个问题,我认为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如果有人始终纠缠着这一矛盾不放,只能表明他对历史学科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没有正确的认识。历史讲的是过去,而这个过去却是现今的根源。因此,历史作为一门学科,就是将我们自身的生活与过去相连接,把我们自身的习惯和制度与过去相互对照,是今天与过去的对话,以便明确地参与社会集团的活动,经验可知的种种事实。在这一意义上,历史知识具有引导我们深刻地洞察现今生活和活动的社会意义。通过这种洞察,可以形成我们的行为和品性。杜威认为,历史是形成人类道德品性最优良的学科,是“永恒且具建设性的道德遗产”,历史教学“将发挥最自然的伦理价值”。我们绝不能把历史仅仅当作记忆的事实来教,而应把历史学习作为贯通现在、接近未来的机会,通过历史学习培养学生的历史思考和理解能力,批判与继承意识。为实现这一目标,学生的学习不能仅仅是描述历史,更重要的是通过自己的探究对历史作出解释和判断。如果历史教学仍然坚持程式化的死记硬背,那么按照今天信息技术发展的状况,很多教师都可以下岗了!历史教学一定要改记忆式教学为思维式教学才可能真正吸引学生,使学生获得种种历史学习的愉悦体验,从而发自内心的喜欢历史。


    有关国际意识的培养问题,许多国家的历史课程改革都非常强调这一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一贯倡导各个国家开展“国际理解教育”。对我国而言,要培养学生的国际意识,我们无法回避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处理爱国主义与国际意识二者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将二者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实事求是地理解本民族在世界历史中的处境,关注全球化对民族国家渗透的痕迹。在积极培育民族认同感的基础上,尝试理解不同脉络下的历史观点与历史表现,尊重来自四面八方、带有各种文化渊源的历史学习者。同时,注重在全球化时代表现民族自豪感,彰显自身的民族特色,赢得其他文化的尊重。具体来说,学生只有走出学校的象牙塔,广泛地接触社会现实,深刻感受民族文化与其他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才能本着关怀历史、尊重历史与开创历史的心,张开双臂拥抱世界,真正形成面向未来的国际意识。如果历史学习仍旧是死记硬背,片面地强调我们“古已有之”,使学生树立国际意识无异于痴心妄想,也不可能有真正的爱国主义。以前段时间反对日本加入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事件为例,很多人采取了“抵制日货”的斗争方式,孰不知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国与国之间存在着较强的经济依赖性,“抵制日货”实际上有可能是在“抵制国货”,所以,这种狭隘的民族主义是不可取的,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表达我们的抗议。

 

 


    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指出,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那么教师应当如何使用根据课程标准编写的教科书呢?如果提倡教师创造性地进行教学,教师最应关注的是什么?


    钟:在此我首先强调教师要具有“课程资源”的概念。没有课程资源的广泛支持,就不可能实现课程的目标,因此课程资源是课程目标实现的必要保证。教科书一直是我国学校教育的主要课程资源,以至于人们常常误以为教科书就是唯一的课程资源。所以教学在很多情况下沦为“教教科书”。实际上,课程资源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它是形成课程的因素来源与必要而直接的实施条件。换句话说,一切有利于实现课程目标与“形成课程”的因素都属课程资源的范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绝不能再把教科书作为“圣经”顶礼膜拜,而应该非常清醒地意识到教科书只是课程资源之一,教学需要对包括教科书在内的各种课程资源进行筛选,在筛选的基础上精心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


     “把教科书作为课程资源之一,精心设计教学方案”是教师开展创造性教学的题中之意。教师要创造性的开展教学,最先需要的是研究课程标准。深刻理解课程标准所阐释的课程理念,依据对标准的理解、教材本身的特点和学生心智发展的特点建构科学的教学目标,而后充分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精心设计教学方案,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实现教学与学习方式的根本转变。总之,教师只有把研究看作是教学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实现研究与教学的一体化,在研究中教学,在教学中研究,才能走上创造之路。


      【作者简介】安桂清(197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讲师。研究方向为课程与教学论。         

    
    钟启泉(193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所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工作组组长。研究方向为国际比较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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