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历史
是“过去”,而是他们的“现在”。如果他们留下了“历史”,那个“历史”仍然是不能被后人所感觉到的,因此,“历史”是一个不可被感觉的事物,“历史”的真实性并不确切。
但历史难道就不存在了吗?它当然存在。如同世界上其他一切客观的存在一样,历史的存在也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依据。但历史的存在与现实中其他的存在不同,历史的存在是“过去的”,一旦事情发生过,它就成了已往,不再可能被感知,这是“现实存在”与“历史存在”之间本质的差别。由此,认知历史与认知现实也就不同,“现实的知识”靠直接的感知,“历史的知识”需要经过中介。
“历史”这个词其实有两重含义,第一层是“客观存在过”的历史,即过去真实发生的事;第二层是后人作为知识而了解到的“历史”,即我们脑子里得到的那个“历史”。在人们的知识体系里,第一层含义的“历史”不可能存在,因为“过去”一旦逝去,就无人能感知;第二层含义的“历史”则是不确定的,因为它不是由直接的感知而形成的,而是由中间阶段传递出来的。
历史的知识是这样形成的:通过“过去”所留传下来的那些遗迹,包括考古发现、史料、口头陈述等等,经历史学家的甄别、整理,构建出一个知识体系。这些遗迹有些是文字的,有些是非文字的,历史学家的任务,就是尽可能充分地去收集、运用这些遗迹,用“求真”的原则加以组合,重新恢复“过去”,从而陈述出一个“历史”。从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知道,任何历史学家(以及任何教科书),都不可能恢复出一个与客观的真实完全吻合的“全真”的历史,在最好的情况下,我们读到的“历史”都只是客观真实的一个“仿真品”,在仿真的过程中,主观的色彩非3强,其原因如下:
首先,历史学家对史料、文物等等的使用和判断有赖于他的学识水平、他的史德、他在潜意识中的史学指导思想,以及环境因素的影响等等。即便是最“客观”的历史学家,在他的历史陈述中,仍必须运用主观判断。历史学家面对着浩如烟海的原始资料,但这些资料并不是历史,而只是素材,他必须判别真伪,抽取组合,将其编织成一部“历史”。最严肃的历史学家也只能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尽可能使用自己的“主观”能力恢复“客观”;而出于种种原因,失真不仅难以避免,故意歪曲历史也是不时会有的。
其次,历史学家使用的史料(哪怕是最真实的原始资料,包括考古发现)也已经被主观意志浸润过了,因为留下这些史料的人都将自己的意念置于其中(哪怕是无意识的也罢),因此这些资料是否符合真实的历史,后人就很难判断。留史料的人也许无心,但他留下的可能是一些道听途说;他做的结论可能完全是主观臆测;他所记叙的事,有可能面目全非。历史学家在使用史料时已经与真实的客观相隔一层了,史料的“客观性”本来就包含着主观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