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经审核汇编后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的动态调整机制,起草并推动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办法,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工作示范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逐步健全,有效加强了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
(四)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入推进,市区及县(市)城区实现了全面覆盖。研究制定《**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暂行办法》,建立起执法部门之间主动协商与政府法制机构依法协调相结合、个案协调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被评为“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奖”。开发区执法体制调整启动,实践成效明显。
(五)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得到发挥。积极受理、依法审理各类复议案件,每年复议工作量均在100件以上。加强复议制度建设,坚持一线调查和核实证据,注重复议文书说理性,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协调,较好地实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目标。
(六)法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办理各类诉讼、涉法征求意见和咨询,参与政府重大法律事务论证,处理信访事项数百起,较好地发挥了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市政府法制办在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按科学发展观要求,对照全国依法行政工作发展态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和领导的期待,政府法制工作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差距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不够完善。虽然大多数市(县)政府和部门都按照《纲要》的要求,建立了科学民主决策、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干部学法等制度,但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二)制度建设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利益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政府制度建设工作如何平衡和正确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加强协调工作,难度越来越大。实际工作中,调查研究不够深,充分反映民意的机制还不尽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还需加强。
(三)政府层级监督工作还有提升的空间。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仍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业务指导、基础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力量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任务的需要。行政复议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行政复议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四)推进基层政府法制工作的措施还不够多。近几年虽然比较关注基层,但在加强对县级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上还不够。全市基层政府法制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有的地区间的差异还比较大,日常工作联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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