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修不修水利无关一票否决,头上没有“紧箍咒”。有的认为修水利的主体是农民群众,“谁受益、谁投资”,政府只能是引导鼓励。有的认为修水利的责任主体是政府,群众工作难做,只能“就汤下面”,有多少钱,就办多少事。还有的认为平时修水利不如到时防大汛、抗大旱,因此兴修水利口头喊得多,实际行动少。群众热情不高,种田不能作为农民增收的手段,养家糊口是农民种田的主要目的;以前利用自然降水,在一般情况下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所以只要不出现大水灾大旱灾农民也很少关心公共农田水利建设。现在农民种田每年排洪和抗旱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种粮效益极低,严重挫伤种粮积极性,农民种田太不合算,更加没有热情修水利。
(二)投入不足,资金筹措“供”“需”困难。
1、各级财政投入不够。中央,省级的资金主要投入到了大江大河等工程上,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偏小,争取难。2008年中央、省级财政投入我县的真正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不足1000万。县乡两级财政保运转压力很大,只能勉强应付上面的配套资金,或搞点临时的修修补补,面上工程很难有大的投入。县乡两级财政水利建设资金总投入较少,相对于全县庞大的水利建设网络,有如杯水车薪。2、群众投入难以组织。国家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战略,取消农业税并推行多种涉农补贴,农民认为什么费用都应由国家大包干,等、靠、要思想严重,水利事业筹资积极性不高。一些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筹资而解决的小型水利设施的维修改造,由于意见难统一,也被搁置一边。3、水利建设下欠资金缺口大,截止2007年经初步估算全县下欠1800多万元。
(三)管理不力,设施设备“建”“管”缺位。
由于政策变化、职责不明、主体不分,除中型水库外,分布在各乡镇、村的小型水利设施由于诸多原因,管理不到位。有的甚至处于长期无人管理的状况,导致设施提前老化,使用成本增加,利用率降低;反过来长期不使用水利设施,投入不能产生效益,必然又造成水利设施无人用无人管的局面,限制各方面对水利设施的投入,形成恶性循环。特别是农业抽水站,由于常年缺乏管理维护,渠道淤塞严重,灌溉成本较高,提1小时水要电费90余元,群众负担不起,且维修费用较高,设施偷盗现象严重。
(四)体制不顺,水利建设“矛”“盾”突出。
在现行体制下要发展水利事业,全面加强水利建设,还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和矛盾。第一、队伍建设“青黄不接”。目前,县水务局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缺乏,难以应付水利建设项目增长的需要;乡镇水务所技术力量就更加薄弱,最简单的测量施工也很少有人懂。第二、水利规划有待完善。多数乡镇、村没有水利规划或规划不完善,造成一些新建水利工程布局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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