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4、农药工业创新力量有所增强。
国际上对农药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十分严格,又加上农药产品的特殊性,即长期大量使用农药会导致病虫害的抗药性快速增长,这就迫使农药品种要不断地更新换代;另一方面就是保护生态和环境以及人类健康质量的日益苛刻,这都对农药工业不断进行品种创新提出了迫切要求。我国在“七五”和“八五”期间先后组织了农药品种和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九五”以来又依托沈阳化工研究院和湖南化工研究院、浙江化工研究院、上海农药研究所、江苏农药研究所,重点建设了南北两个农药创制中心,本着“边建设、边运行、边出成果”的原则,不仅新建了合成实验室、中试基地和生测中心,添置了必要的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而且通过引进、联合培养、科技攻关等方式培育锻炼了一支农药创新的人才队伍,并取得了一批创新成果。总体上看,我国农药创新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已经奠定了一定的创新基础。
忧在何处
我国农药工业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不仅自身已形成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而且为我国农业丰产和农民丰收作出了重要贡献,是可喜可贺的。但是我国农药工业又再次面临着新的挑战,形势十分严峻,农药工业本身也还有一些方面令人堪忧。
忧1、农药工业再次面临严峻的挑战
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禁用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5种高毒有机磷杀虫剂品种,这是继1983年我国全面禁用“六六六”、滴滴涕以来的又一次大的产品调整行动。由于这5种农药成本低、杀虫谱广,一直在水稻、棉花等多种农作物上大量、广泛地使用着,其用量约占我国农药总用量的1/4。甲胺磷约有40家企业在生产,年产量6万t,是国内大宗农药品种;甲基对硫磷和久效磷也分别有十几家企业在生产,年产量均在万吨以上;对硫磷有7~8家企业在生产,产量近万吨。这5种农药的全面禁用后,将对传统农药工业造成较大的冲击。
面临的第二个挑战是国际公约的限制。由联合国环境规划总署、世界粮农组织等一些国际组织联合发起,如PIC公约(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及农药在国际贸易中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POPs公约(限制某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目前列入PIC公约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