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都应该属于工人阶级。
可以说,当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力军”。根据近期正式公布的数据,我国农民工总数约为2.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人员1.2亿。其中,在第二产业中,农民工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8%,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68%,在建筑业中接近80%;在第三产业中的批发、零售、餐饮业中,农民工占到52%以上。加起来,二、三产业的农民工已经有8300万之多。
当代的农民工与以往来自农民的工人有很大不同:首先,它具有相当大的规模,它不但是对工人阶级队伍的大量补充,也是对现有产业工人的有力冲击;其次,与新中国成立后农民进入工人队伍的过程不同,这次基本上是自发的,而且其主要流向是合资、外资、私营企业,成为典型的雇佣工人;再次,农民工享受不到城镇国有企业工人的政治、经济及社会福利待遇,处于城市里的社会底层。
近30年的泛化与分化
以是否拥有生产资料为一元化的阶级划分标准,从理论上为工人阶级内涵泛化提供了依据。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晚年时期,已经出现了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的趋势,分工在扩大,协作在加强,因此“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就必然扩大”,并提出了“总体工人”的概念。相应地,工人阶级不仅包括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不仅包括工厂工人,也包括工厂以外的在其他领域从事“协作性质”的“共同劳动”的人员;不仅包括普通工人,也包括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总之,一切从事或参与社会化大生产的劳动者都属于工人阶级。
因此,理论上对工人阶级的泛化进行解读并不难。比如,马勒的“新工人阶级”论认为,在发达的工业社会中,随着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生产工人将愈来愈少,非生产工人即技术工人和研究人员、管理人员会愈来愈多。工人阶级除了要直接生产有形的产品,还要生产无形的“生产条件”,即为生产提供技术、管理和服务等。这样,工人阶级不仅包括传统蓝领工人,还包括那些生产“生产条件”的科研人员与组织者等,称之为“新工人阶级”。
对工人阶级的泛化理解,也同样适用于改革开放30年中出现的多种新兴社会结构成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步入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推进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包括广大知识分子在内的我国工人阶级队伍日益壮大,大批乡镇企业职工、进城农民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新兴产业职工源源不断地加入工人阶级队伍。
根据2008年度的国家统计年鉴,2007年城镇就业人员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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