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流动顺利进行。我们对新成立的县城管办和拆迁办的人员进行严格考试进入,参加考试人员共38人,聘用11人。通过公开考试县规划与建设执法大队保留20人,划转城管办执法大队23人。今年事业单位辞退13人,辞职20人,解聘1人,辞聘1人,从县外调进4人,调出县外24人(其中有2人考研)。
二、适应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要求,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6、稳妥完成乡镇定岗定员工作。根据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结合新时期乡镇工作及特点,坚持“精简、便民、高效”原则,在撤销重复设置、职能交叉、越位错位机构的基础上,完成了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定岗定员工作,切实推进了乡镇机构改革的纵深发展。目前,已确定了20个乡镇机关工作人员506名、暂保留在机关工作人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8名。
7、圆满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已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28个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原73个股室行使的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到相关的28个股室。并合理调整了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调整设置了67个职能股室,其中设行政审批股13个,在15个股室增挂了行政审批股牌子,共核定中层干部职数16名,将562名机关行政编制、46名机关工勤编制、167名事业编制分配到了每个股室。
8、切实理顺国土和城市管理体制。今年我们对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了重新整合。一是成立了“**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明确了机构性质;二是将原县规划与建设局下属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路灯管理所”整体换转到县城管办。三是将原县规划与建设执法监察大队的城市管理执法职能予以分离,并单设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划入县城管办管理,人员从原有人员中通过公开考试调剂解决。通过理顺体制,有效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了城区的城市管理水平。
9、完善编制,实名管理,强化机构编制工作。今年的编制工作,一是我们会同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录(聘)用或调(转、聘)任办理程序的通知文件,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减少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经费预算、核拨的办理程序。二是对于全县中小学教师的编制实施动态管理,在摸底调查、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重新核定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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