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
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1. 租赁厂房
出租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承租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承租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协议。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
3. 交付
在本出租协议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4、租赁费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协议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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