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刘廷琛,字幼云,清同治八年(1869年)出生于江西九江。光绪二十年(1894年)进士,授编修。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至宣统二年(1910年)出任京师大学堂第八任“校长”(第五任总监督),也曾任清政府学部副大臣。
应聘者宋育仁(1857-1931年),清末著名维新派人物。字芸子,一字芸岩,四川富顺人。光绪十二年(1886年)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中日甲午战起,上书清政府抗日防俄。1895年8月参加“强学会”,并主讲“中国自强之学”。次年,回四川办理商务、矿务,兴办各类实业公司,以“保地产,占码头,抵制洋货,挽回利权”。他曾组织“蜀学会”,创办《渝报》。1898年宋育仁主持成都尊经书院,并与廖平等人创办《蜀学报》,主张变法,积极宣传新学。戊戌政变被罢职后,宋氏专心治学。宣统二年(1910年)至民国元年(1912年)被京师大学堂聘为经科教席,后曾主持地方通志编纂,主修《四川通志》。
二、应聘者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这帖聘书实际上是份合约,对宋教席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都写得十分明确、具体。就权利而言,宋氏每月应得薪水200银元。就义务而言,其一,宋氏应为人师表热心教学。当时大学堂的学生有相当一部分是王公贵族子弟,他们把陋习带进学堂,校内旧习泛滥,校风败坏。为此,从第三任管学大臣张百熙开始,就大力整顿校风,制定规章,严肃校纪。同时在教师聘用上,择用品学兼优者,通过教学,树立良好的学风。其二,每周必须讲授10课时,另加批改学生作业和试卷。经科教席开设的课程有毛诗学、周礼学以及《春秋左传》。可见,那时大学教授的教学工作量是比较重的,也十分辛苦,但待遇相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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