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5月3日 清政府向列强赔款四亿五千万两
1901年5月3日,奕匡、李鸿章[注: 李鸿章(1823年2月15日-1901年11月7日),字子黻、渐甫,号少荃、仪叟,谥文忠,安徽合肥人。中国清朝末期重臣,洋务运动的主要倡导者之一,淮军创始人和统帅。]电奏,各国索赔款“四百五十兆两”。清廷当日诏饬各督抚[注: 总督和巡抚,明清两代最高的地方军事长官。-dufu]合力通筹。并为赔款事发电旨三道:一、命奕匡、李鸿章与各国议减银数,展宽年限;二、著刘坤一、张之洞[注: 张之洞是清末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洋务派代表人物。清道光十七年八月初三生于贵州。咸丰二年(1852年)顺天府解元,十八岁中举人,廿六岁中进士。]悉心筹划,妥筹的款;三、令各省督抚剔除中饱,涓滴归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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