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1月26日,中共中央批准了这个报告。
1955年5月13日,《人民日报》开始刊登“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材料”,毛泽东[注: 毛泽东(1893年12月26日-1976年9月9日),字:润之,笔名:子任,曾用名:二十八画生、李德胜,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卓越的领导者,政治家、军事家。]写了编者按语,断言胡风等人是“一个暗藏在革命阵营的反革命派别”,“是以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恢复帝国主义[注: 帝国主义即垄断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的垄断阶段,也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高阶级和最后阶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国民党的统治为任务的”。
5月1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胡风被捕入狱。并在全国各地逮捕路翎、牛汉等92人。
6月份开始,全国展开揭露、批判、清查“胡风反革命集团”运动。使2100余人受到牵连,其中92人被捕,62人被隔离审查,73人被停职反省,胡风本人于196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969年又加判为无期徒刑,从而造成一起重大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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