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11月8日 清与英签订《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1858年11月8日,第二次鸦片战争[注: 鸦片战争(Sino-British Opium War),中国近代史上一共有两次鸦片战争:第一次鸦片战争:1840年6月~1842年8月。]期间,清钦差大臣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注: 吏部尚书,中国古代官名,六部中吏部的最高级长官,相当于今日的铨叙、人事部长,雅称大冢宰。-libushangshu]花沙纳与英全权代表额尔金在上海签订《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作为《天津条约》的补充,共十款,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一、海关聘用英人帮办税务;二、海关对进出口货一律按时价值百抽五征税;三、洋货运销内地或英商从内地收购土货出口,只纳子口税2.5%,不再纳厘金税;四、“洋药”(鸦片)准许进口贸易,每百斤纳进口税银30两。从此,中国海关行政管理主要权力落入英国人手中长达半个世纪;罪恶的鸦片贸易正式合法化;中国的商业、手工业[注: 手工业是依靠手工劳动,使用简单手工工具从事小规模生产劳动的工业。其特点是一家一户为单位,用私有生产资料分散经营。主要类型有:自产自销的手工业,]受到更为严重的打击。海关自主权的丧失,是中国半殖民地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的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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