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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敬之:访香识器——读扬之水著《香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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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2-24 20:21:49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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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第40页正文“直径8.7厘米,高三厘米”,未能保持局部体例的一致。我建议如此行文中,有标示意义的数字,统一表述为“第+(阿拉伯数字)+图”,或“第+(阿拉伯数字)+页”,或“第+(阿拉伯数字)+册”,以区别于古籍卷第、篇次的标示。再则,第50页正文“直径在三四厘米到七八厘米之间”,起始两点闪烁不定,而整句为一时间段,那么两点大致确定,标示“直径在三厘米到八厘米之间”,未尝不可。
《香识》,扬之水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8月,66.00元
责任编辑:
林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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