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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仁美督办首个国有金矿 开火药采矿先河

时间:2012-3-13 20:21:50  来源:不详
是他们对环境保护的诉求却溢于言表,可见中国人的环保意识比西方社会足足早了上千年。
  在“环保人士”的抗议声中,宋王朝的采金事业一度低迷萧条,黄金储备再度匮乏。景佑年间(1034年-1037年),登、莱地区又发生严重饥荒,国运衰而黎民贫,仁宗皇帝方才颁诏,解除禁令,鼓励民间采金。
  有关这段历史,《招远县志》中是这样记载的:“景佑中,登莱饥,诏弛金禁,听民采取,俟岁丰复故。”
  熙宁元年(1068年),新登基的大宋第六代皇帝神宗赵顼,再次派人来招远玲珑督办采矿。至元丰元年(1078年),大宋王朝的金矿已分布在全国的25个州中,年产黄金共达10710两,而登、莱两州则占9573两,约占全国总量的89%。其中,罗峰镇之金,则占登、莱二州的十之八九,冠居全国之首。
  “及至宋、金鼎立时期,山东为金所辖,金朝所封‘大齐皇帝’刘豫治鲁。他极为重视罗峰镇之地,为了兴农桑而采黄金,以巩固‘大齐’的统治政权,特于金天会九年(公元1131年)升镇为县,取名招远,意取‘招携抚远之义也’。”张丕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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